近年来,江苏盱眙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依托马坝、桂五、管仲三个派出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三个面向”“两便”原则,善谋势、会应势、能顺势,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服务和保障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展现了“小法庭”的“大作用”。
因势而谋,“一法庭一特色”助力乡村振兴
盱眙地处苏皖交界,东片属于平原地区,农业工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基础较好,更有全国重点中心镇——马坝镇。西南属于丘陵地区,有着丰富的林地等自然资源,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闻名遐迩。北部紧贴洪泽湖、淮河,水网纵横,适合龙虾等水产养殖,是“虾稻”共生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
该院的三个派出法庭,分别分布在东片、西南、北部三个区域,并与院本部一起,形成了三角锥体的司法保护整体态势,有效服务和保障了辖区社会经济发展。
针对盱眙的地域特点和辖区经济发展状况,盱眙法院的三个派出法庭,始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找准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作为,创建形成了特色法庭。
“我们马坝法庭辖区内,工业基础较好、市场经济活跃,对此,我们提出了打造‘服务保障工业发展’的特色法庭。”盱眙法院马坝法庭孙智勇在介绍法庭特色工作时这样说。
“桂五法庭辖区内,林地资源丰富,有着AAAA级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还有国有林场等,在辖区的三农事业发展中,需要我们法庭在林地流转方面发挥好职能作用。”该院桂五法庭庭长苏振淮这样说。
“盱眙龙虾是盱眙县域经济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在我们管仲法庭的辖区内,水域资源丰富,龙虾等水产养殖较多,为了更好地服务保障龙虾产业养殖,我们法庭着力打造龙虾水产养殖巡回法庭。”管仲法庭庭长周天保说道。
应势而动,全面发挥法庭职能作用
“法庭工作,不能被动应付矛盾纠纷,应当主动作为,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好更大的作用。”作为分管法庭工作的院领导,盱眙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贾晓红不仅经常指导法庭工作,还与法庭干警一起,推进职能发挥。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马坝法庭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法庭庭长带领干警们一起,深入走访调研辖区企业,并为企业应对疫情风险,送上了“法治大餐”。
江苏景山生态有机农业有限公司是辖区内的一个重点粮食加工企业,疫情发生后,企业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外面货款要不回来,这边工人工资和粮食收购款要支付。
企业陷入两难境界,便将一个合作多年的伙伴起诉至法庭,索要货款。法庭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多次通过视频、微信等方式进行调解,最终使得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双方原本良好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得到法庭的有效维护。
去年3月份,在复工复产有序启动后,马坝法庭辖区内的一家建材公司因欠款较多,便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将厂房租赁给债权人生产使用,租金冲抵债务。
后来,建材公司以该债权人未按期支付租金为由,以开户人的名义,向供电公司申请报停供电,导致双方原本就存在矛盾的,因此次事件进一步激化。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了先予执行,申请恢复用电,并表示将收集整理证据,起诉建材公司。综合考虑情况后,马坝法庭第一时间安排人了解企业诉求,并于当天下午解决了供电问题,同时,对建材公司进行了普法教育,使得双方“剑拔弩张”的状态得到缓和。
桂五镇水冲港林场是桂五法庭辖区内的一个国有林场,30多年前曾以愚公移山的斗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三年治水、五年治山,形成了“水冲港精神”,得到时任江苏省委书记陈焕友的肯定。
进入新时代以来,国有林场面临着转型的发展困境。为了解决老员工的生活、养老等问题,该林场对外引进了江苏阳森生态农业开发公司发展生态农业,通过房屋置换、帮助安置生活、就业等方式,推动林场发展。
然而,该农业开发公司在履行了2年多的合同后,无力履行剩下合同约定,引发林场职工诉讼。考虑到这是一起群体性纠纷,且涉及国有林场的未来发展。
时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开展,桂五法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为抓手,通过个案审理推动类案化解的方式,有效化解矛盾。
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全面加强原被告双方的沟通,积极对接政府职能部门,推动此类纠纷化解,既维护了林场老员工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发展,也避免了国有林场有更大的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虾稻共生”是盱眙近几年在龙虾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广泛推广的特色农业。这个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土地、水面等流转。“我们法庭特别注重涉及土地、水面承包转包等合同案件的审理,因为此类纠纷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群体性涉诉。”
管仲法庭庭长周天保指出,在遇到此类纠纷中,法庭往往主动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妥善化解好纠纷,切实服务和保障龙虾产业发展。
“每年进入法庭诉讼阶段的涉水产养殖案件,大概有几十件,但是我们从这些案件中,及时发现土地、水面流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司法建议等方式,帮助辖区基层组织完善制度,避免了更多的矛盾纠纷。”
去年夏季,淮河盱眙段发生汛情后,管仲法庭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与地方党委政府一起,深入汛情影响较为严重的鲍集镇、淮河镇等地,结合法官进网格工作的开展,帮助化解因汛情引发的矛盾纠纷多起,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更减轻了汛情对辖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顺势而为,全力展现法庭担当作为
法庭处在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必须承担起助推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能。盱眙法院的三个派出法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打造诉源治理的前沿阵地,推动形成了“调解组织全覆盖、职能单位全联动、社会力量全参与、法治德治全融合”的“善调乡村”诉源治理新模式,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高质量司法需求。
诉源治理,需要法庭更深入到群众中去。对此,该院三个法庭积极推进新发展格局,形成了具有成效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该院马坝法庭通过评选无讼村居的方式,与辖区石桥村建立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无讼村居创建活动,推动辖区村居发挥自治功能,有效减少矛盾纠纷。
桂五法庭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的作用,在全市率先接入了“四频一网”,与辖区网格员实现“面对面”接触,既能有效化解小问题,又能解决涉诉大纠纷。管仲法庭结合辖区内广泛流传的《管鲍分金》这一历史故事,深入发挥传统文化对现代社会矛盾纠纷的影响力,深入开展“说法评事”活动,以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等方式,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期间,桂五法庭坚持“诉讼服务做加法、群众诉累做减法”,以“办实事、解难题”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无讼淮安·一码解纷”工作开展,为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搭建了良好平台。
法庭还结合辖区丰富的红色资源,积极推进法庭党员活动室建设,教育引导法庭干警,传承红色基因,主动担当作为。在处理一起养殖户与公司的养殖合同纠纷中,法庭综合养殖风险、双方过错等多个因素,依法公正作出判决,为此类矛盾树立了样本,企业也因该案的判决,对管理和运营模式作出调整,避免了类似纠纷的再次发生。
苏北农房改善是江苏省委部署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管仲法庭在处理一些案件中,发现因老宅拆迁改善等,造成家庭矛盾纠纷增多,影响了社会和谐。对此,法庭坚持以案说法,将庭审搬至村居田头,让群众评判,不仅化解了此类纠纷,更助力苏北农房改善计划在辖区得到有效推进。
盱眙法院还针对辖区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结合全域旅游工作的开展,突出盱眙地域文化特色,以三个派出法庭为基础,专门成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因地制宜推进文旅融合,深挖文化旅游内涵,提升旅游品质,妥善处理旅游领域中的纠纷,以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亲民化的司法举措,努力让游客“须夷之间,恋上盱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