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梅的老家在淮阴区徐溜镇,她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自1996年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不知不觉间,她已经从事检察工作25年了。在检察院工作,就是用法律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25年间,她审查办理的刑事案件有2000多件,这2000多个案件,其实就是两三千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就是一个个令人警醒的法治故事。25年来,她凭着农村人特有的淳朴和热情,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赤诚,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部门负责人、检委会委员。
25年来,她一直奋斗在侦查监督、公诉、未检等刑检办案一线。无论在哪个岗位,她始终做到任劳任怨、爱岗敬业。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培养下,周红梅先后荣获“淮安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淮安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个人”、江苏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个人、2015和2020年度淮阴好人、淮阴区“身边的榜样·前行的力量”百名标兵、淮安市优秀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她所负责的第四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并先后荣获市级三八红旗集体、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未检工作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及高检院白皮书的点赞。
勇挑重担,做模范先锋的践行者
她常年坚持早到迟退的工作节奏,几乎无暇顾及家庭和孩子。有人问她这么苦、这么累,图什么,她常说“作为一名检察官、共产党员,为什么要图什么?”司法改革后,捕诉合一,对于未检而言,更是捕诉监防教融为一体。审查逮捕是对犯罪构成、刑罚、社会危险性的一个综合考量,审查起诉后要作出具体处理决定,作为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勇挑重担,在承担了事务性工作之外,承办了部门绝大多数案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未出现错捕错诉、错不捕错不诉现象。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她不断地查资料、向领导同事讨论请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如果说要图什么,她说我也许图的就是——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公正司法,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是的,刑事案件对于一个司法工作者来说,类似于家常便饭,但对于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个当事人背后的家庭,对于他们的配偶、孩子、父母来说,那可能就是天大的事。因此,周红梅从阅卷到复核证据、从撰写法律文书到结案,每一项工作都做得认真、细致。 在审查逮捕陈某强奸案时,陈某提出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周红梅仔细讯问相关情节,及时跟市院驻所检察室联系,根据调查复核情况,最终对陈某的有罪供述予以排除。同时向侦查机关发出了监督文书,得到案件当事人和市院领导的认可。审查起诉过程中,周红梅严格审查其他在案证据,认为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能够形成锁链,足以认定陈某构成强奸罪,依法提起公诉。庭前做好预案,制定详细的讯问被告人提纲和出示证据的方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她在庭上应用自如,讯问切中要害,证据清晰有序,答辩有理有据,认定事实、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法网柔情,做未成年人成长的守护者
办理了这么多年的案件,周红梅始终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法律的无情与法律人的有情,坚持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未检工作是最有温度的检察工作,负责未检工作以来,她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处理,更是加大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办理了多起性侵未成年人零口供案件,即便在案件判决后,办公室同事还时常听到被害人家长电话咨询她与案件无关的事情,称赞她是“一条龙服务”。遇到女童被性侵的案件,周红梅总是第一时间赶到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中心“暖阳之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询问工作。 去年3月,她去提前介入小慧被性侵案,临走时拉着小慧的手问她有什么愿望,胆怯的小慧小心翼翼地说出两个愿望:一是希望爸爸妈妈复婚;二是想要一个布娃娃。听到六岁的孩子说出此话,周红梅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与小慧的爸爸、妈妈多次电话联系,了解到小慧的爸妈当初并未领取结婚证,分开后两人均未重新组建家庭,她向小慧的妈妈耐心解释双亲的陪伴对孩子成长的不可替代性,经过反复沟通,小慧的妈妈已回到小慧三姐妹的身边。 在提前介入时,周红梅留意记下小慧的家庭住址,悄悄从网上购买了一只布娃娃,收到礼物的那一刻,小慧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小慧因为受到性侵导致身体长期不适,家人带其多次求医、用药,一直未见好转。后小慧的奶奶向周红梅诉说小慧的情况,很是着急,不知怎么办才好。她决定帮助小慧联系一个熟人专科医生试试看,实在不行再去大医院就诊。今年春节小慧给她打来拜年电话,还报告了已经康复的好消息。小慧的一句“周阿姨要是我妈妈就好了!”让周红梅觉得这一切做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