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当好“公益代表”,助力“天蓝、地绿、水净”
2020-12-30 10:34:00  来源:淮安检察
 
   

 

  

   

 

  

  “没想到变化这么快,这里的垃圾全部没了,这块绿化带又绿了。”家住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黎城街道大兴工业园区附近的李大爷开心地说道。

   20206月前,这里的垃圾像小山一样,现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绿地,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喜人景象。 

    这是金湖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绿色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助力“天蓝、地绿、水净”的一个缩影。 

    聚焦“制度更严”抓管理。金湖县检察院把制度建设,作为长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保障,大力推介“行政检察+生态文明”服务金湖绿色发展的监督模式,推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赢得各方点赞和积极响应。 

    聚焦“氛围更浓”抓引导。金湖县检察院牵头制定《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让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了解公益、支持公益,发动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领域案件线索,有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聘用20多名公益损害观察员,加强生态环境知识宣传。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入社区活动,通过组织宣讲、街头设点宣传、检察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法律咨询、举报宣传等工作,从源头筑牢生态保护防护网。 

    聚焦“水质更优”抓防治。为保护金湖碧水蓝天,金湖县检察院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造福金湖百姓的千年大计。联合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对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专项巡查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根据诉前检察建议,检查船只3艘,清理地笼网48条,其他网具10条。 

    聚焦“景色更美”抓联动。金湖县检察院秉承“服务‘生态立县、环境优先’”的理念,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确立了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三位一体”工作思路,致力为金湖生态旅游画卷增色添彩,积极服务“天蓝、地绿、水净”美丽金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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