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畔的法槌声
2020-11-11 15:40:00  来源:淮安法院

  碧波荡漾洪泽湖,流淌着融汇百川、奔涌不息的精神力量,哺育着40万大湖儿女。坐落于湖畔的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秉承“明镜鉴公义、尚法泽大湖”的院训,守护着大湖儿女的平安幸福。历经64载栉风沐雨,一次次国徽悬挂在湖畔,一次次法槌声敲响在湖畔,一次次握手言和在湖畔,流逝的是时间,不变的是洪泽法院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忠贞。 

  翻开长达64年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开启了洪泽法院人不断前行的法治征程。当我站在院史陈列室,看着这一张张老照片、一个个老物件,似乎看到了他们司法为民、一路走来的身影,留下一串串永不磨灭的印迹。 

  他们,一直在路上。 

  变迁 

  19567月,在东风路上一所两层砖瓦结构的民居里,一块写有“洪泽县人民法院”的牌匾,在仅有10名干警的见证下,担负起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国徽、自行车、卷宗、法槌成为法官办案的装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法官的身影。大檐帽、军装制服,是那个时代法官特有的装束,也是他们引以为豪、不辞辛苦下基层、进村居为民解纷的动力。洪泽因湖设置、借湖得名,全区55%面积被水域覆盖,纵横交错的水网,为交通工具贫乏的办案人员带来了不小挑战。洪泽湖西岸的临淮、半城等几个乡镇,船是主要交通工具,早期多是木板船,靠人划桨,需要一天才能到达湖西岸。到了1960年,湖上更换了柴油机做动力的铁板船,不过也需要半天,如果遇到风浪,不仅存在翻船的风险,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尽管条件如此艰苦,法官的办案热情一点不减,他们多是两三个人组成一个办案组,带着粮票、菜票在村干部的安排下,与老乡吃住在一起。这一待至少半个月,直到每个村子里的纠纷都化解掉。后来在临淮设置了派出人民法庭,法官过湖频率减少,但替代它的是深入湖区办案。2013年,配置了全省唯一一条巡回审判船,“船上办案、码头普法”成为日常工作的常态。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等领导莅临指导,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半月谈》等媒体予以报道。 

  探索 

  在档案馆查找到的第一份案件,是残害耕牛案,发黄的卷宗、手书的文字,尽管与当前的裁判文书样式不尽相同,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一以贯之、薪火传承,前行从未改变,见证了那个时代司法工作的全貌。限于当时相关法律的不健全,法官断案主要依据当时的法律条文,有时无法解决社会快速发展产生的矛盾纠纷,他们发扬遇难不畏难、办法总比困难多的战斗精神,从办案经验中去摸索、从乡规民约中去挖掘,找到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土办法”。一名法官带一名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师傅带徒弟”培养年轻法官,通过这种口传心授的传帮带,解决了法官办案经验不足的问题。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