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对标扫黑除恶标杆市、“无黑县区”创建,有效发挥审判涉黑恶职能,实施“1+4”工作法,即依托“无讼”创建网络 “一个阵地”,做实做细“讲、排、联、治” “四项”工作,实现了刑事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黑恶势力得到有效扼制的扫黑除恶治乱目标,全方位助力区域社会治理大提升。
依托“一个阵地”。借助“无讼”创建网络这是社会治理大平台,夯实基层基础力量,实行“一村一法官一站”,将设在村居的122个审务工作站点作为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线索搜集、走访调研、分析研判等工作的主阵地。专题化推进。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每季度确定主题、明确目标、职责任务,全院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行动,通过“无讼村居”程序可视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制定《挂钩法官实施考核细则》,发布每月督查、每季度专题通报,今年以来已发布通报8期6类8人次问题,促使挂钩法官抓落实。
“四项”工作法:
一是讲好典型案例强引导。注重庭审教育引导。2018年以来审结涉黑恶案件13件,邀请村居干部、群众等500余人次旁听涉黑恶案件的庭审,还通过庭审直播、媒体采访等方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注重基层宣讲引导。总结典型案例6个,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5000余份,遍及全区122个村居全覆盖宣讲。针对案发地宣讲。有针对性对罪犯所在地村居宣讲,重点对村居干部、网格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知识培训,提升识别、防范能力。
二是排查风险重预防。清理保护伞风险。对涉黑恶案件做到“一案三查”,深入村居案发地排查,三年来审结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案件6件6人,依法严惩严判,杜绝社会治安死角。清理涉黑恶财产风险。审判中注重涉黑恶财产甑别,到财产所在地村居走访调查,厘清财产属性。畅通涉黑恶财产执行,制定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在审涉黑恶被告人40余套房产、15辆车辆、190余万元银行存款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后续执行落实。清理重点人员风险。对审结的案涉33名黑恶人员来源村居认真进行风险排查,与公安、司法、村居等建立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做好犯案人员风险管控。
三是联合多方清积案。信息联动“清零”。通过线上“无讼淮安”、“无讼村居”程序及电话、微信等,线下挂钩法官月驻站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搜集涉黑恶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时反馈清理。案件联办“清零”。率先在全市开展远程庭审系统应用,在看守所建成远程视频讯问室,规范操作流程,减少疫情对涉黑恶案件办理影响,制定涉黑恶案件办理方案,2020年4月30前受理的13件69人案件已于9月底前全部审结,案件审结数及清结率在全市居于前列。执行工作提前介入,做到“黑案清结”与“打财断血”无缝衔接,确保任务提前完成,切实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
四是治理溯源建机制。建立甑别机制。提供更加便捷隐秘的举报通道,由院扫黑办对各挂钩法官搜集的线索进行分类汇总,呈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线索办理有回音、全程留痕。建立处置机制。挂钩法官可依据情形采取不同方式处置,涉及一般违法刑事案件将线索交有关机关处置;涉黑恶的,与公安、司法、镇(街道)及村居进行沟通确认,上报至院扫黑办处理。同时对院扫黑办转交的重点人、重要事及有关线索,深入村居进行调查走访,及时反馈。建立预警机制。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盲区,发出司法建议,与多家基层组织、行政机关等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纠偏补强管理及其机制建设,源头上预防涉黑恶势力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