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初战告捷 主城区头盔佩戴率达95%以上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2020-10-19 16:19:00

  101日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扎实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取得初步成效。

 

  101日至15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涉电动车违法行为70939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60380起、未登记上牌2113起、其他违法行为8446起。期间,全市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致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3.1%62.5%78.6%

 

强化组织部署,狠抓责任落实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工作作为今年全市交通管理工作重点。810日,市公安局制定《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930日,交警支队专门召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战前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单位务必守土尽责,寸土不让,坚决打赢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攻坚仗。

 

强化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

 

  为全面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电动自行车驾乘规范知晓率,大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整治氛围,826日,交警支队推动市政府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新闻发布会,并在“淮安发布”、“乐行淮安”微博、微信平台连续发布各类新闻通稿80余条,在各城区主要路口循环播放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短视频5条,组织淮海晚报、淮安电视台等媒体记者随警采访报道9次,通过今日头条、微视等热点网络媒体,网络连线、现场直播交警专项整治工作13场,曝光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8批次。

 

强化违法治理,维持严管态势

 

  为彻底打消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观望情绪,维护法律权威,101日相关规定实施首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一律取消休假,全体民警上路执勤,机关警力增援,全面查处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当日查获相关违法行为7440起。通过近半个月持续整治,全市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6万余起,通过整治强行入轨,主城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

 

  下一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继续坚持宣传引导和路面整治双管齐下,确保思想不松劲、整治无死角、违法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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