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2020-02-20 18:50:00

  1.开辟企业运输“绿色通道”。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未封闭高速、国省道出入口设立“绿色通道”,专门用于企业物资、民生物资、返工人员运输车辆通行,实行快检快通。为复工企业使用的、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运输车辆,按照“按需审核、从快发放”原则,全部办理涉企车辆专用通行证,促进生产企业原材料运得进、产成品运得出。

  2.免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对执行防疫业务,运输防疫、生活物资,以及企业运送生产物资、接送员工车辆发生非驾驶人故意,且影响较小无后果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3.协调务工人员租房问题。对有租房需求,经卫健部门检测健康且无疫情传染风险的企业员工,协调村居社区统一出具证明、早晚测温,方便员工租住。加强群租房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务工人员安全。

  4.协助用工务工信息互通。借助“警格+网格”优势,积极配合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留乡调查和企业缺工用工调查,及时将掌握信息提交社区、人社等方面进行双向推送,帮助企业走出缺工困境。

  5.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措施。对有急、难需求的复工企业和相关员工,可由企业直接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为企业和员工提供部分公安车驾管、户籍服务、特种行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上门办、预约办、即时办、加急办服务。对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出具相关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与相关单位核实后,准许暂缓提交,让企业和员工少跑腿。

  6.开通24小时线上服务。在“淮安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全面受理已上线服务事项基础上,开通公安业务“一键服务系统”,24小时受理公安服务事项,业务申请实行公安机关内部流转,第一时间答复、对接、办理。在110报警服务台设立“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线(电话:0517-81331110),及时回应、解答公安职责范围内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诉求。

  7.严打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对妨害企业复工、阻挠生产经营,骗领冒领市政府“三项补贴”,以及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快速反应、专案打击,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追赃挽损。

  8.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对企业投资者、生产者、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等涉嫌违法犯罪的,慎用强制措施,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可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企业财产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减少对企业运营影响。

  9.帮助企业抵御化解风险。及时主动提供预警和咨询服务,严防企业受到不实信息干扰,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协同人社部门、属地政府做好劳资纠纷化解,加强对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监测,有效防范处置涉企突发事件。

  10.加强企业内外安全防范。会同卫健等部门指导复工企业提前做好返工人员排摸登记、信息上报工作,充分运用公安大数据,适时为企业提供复工人员背景审查服务。开展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企业做好内部管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对重点单位和复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加大巡逻防控、治安防范力度,最大限度为企业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