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市司法局、市慈善总会举行常州市慈善总会“常有法护”慈善基金签约启动仪式。市司法局局长陈跃峰、市慈善总会会长蒋自平等领导参加活动。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目标,创成“法润青果”“援暖小北”等一批省级“法援惠民生”特色品牌,市司法局先后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在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之外,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是重要补充。“常有法护”慈善基金的设立,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提供资金扶持,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主责主业,打造“常有法护”法治民生名片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常州市慈善总会“常有法护”慈善基金实施办法》,基金将秉持“规范运作、严格管理、阳光操作、强化监督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市慈善总会的统一管理下运行,切实加强慈善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及监督,确保“常有法护”慈善事业在法治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