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州市公交集团公司在市公交集团公司举办第六届“江苏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迎学活动,欢迎常州市公交集团公司荣获第六届江苏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群体的6人载誉归来。常州市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袁杏娣、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姚亚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刘敏方等参加活动,常州市公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吴强主持活动。
据悉,“交通控股杯”第六届“江苏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表彰活动,由江苏省公安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联合有关新闻单位和网络媒体共同开展。经过组织推荐、评委评审和社会公示,常州市公交集团公司68路公交车驾驶员周丰、钱元清、何晓良、龚俊以及336路公交车驾驶员王卫和333路公交车驾驶员陈烨6人获评第六届“江苏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群体,常州东方出租车公司驾驶员王中俊获提名奖。
2018年11月17日7时许,徐某驾驶满载25吨汽油半挂车,沿23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塘桥路口时车后轮起火。事发地车辆、行人众多,附近1000余名初中学生正在上课,一旦发生燃爆,后果不堪设想。危急时刻,回车场的周丰发现火情,拿起两个灭火器冲到现场,一边灭火,一边叫徐某关闭车上电源,灭火器用完仍未控制火势。周丰立刻返回车场,叫上同事何晓良等人进行增援。回到现场,周丰让徐某拿灭火器从下向上喷射,周丰从上向下喷射,两头夹击。公交司机钱元清、王卫、龚俊、陈烨等人发现火灾后,展开了一场接力救援,周丰将35公斤的灭火器拉来,经过众人合力,轮流更换灭火,终将火势控制。经清点,共用大小灭火器15个,成功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在常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支持下,常州市公交集团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早在1996年就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公交系统率先制定了《见义勇为奖励办法》,每季度对公司内涌现出的见义勇为事迹进行评审,年终进行十大见义勇为事件评选。并先后三次对见义勇为制度进行修改,逐步提高奖励标准,扩大奖励范围,极大地激发了全体员工弘扬和践行见义勇为精神的热情。近年来,该公司共有542人因见义勇为受到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