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制度实施后,有没有取得预期的法律效果?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有没有得到回应?近日,《常州市2020年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出炉,交出了全省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的常州报告。
“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好比是给法律做‘体检’。” 常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张正朝向记者介绍说,通过对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以及守法、普法四个方面关联贯通情况的“回头看”,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改进执法活动等评估意见,推动法律实施效果“往实走”。
据了解,2020年4月,在常州试点经验基础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在13个设区市开展区域性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作为试点城市,常州依托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关联互动中心,建立立法公众参与等四大平台,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六项机制,健全立法意见建议双向反馈制度等十八项制度,打造数据统计分析员队伍等十支队伍,努力构建一套统一、规范、科学、可复制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制度模式,推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常态化、标准化。
“这两年天目湖的水质明显好转,水面又清了,你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和评估工作,我要给你们点赞!”溧阳市天目湖镇居民钱亦庚在一次立法后评估座谈会上说。
处处绿水青山,法治是“靠山”。评估试点以来,常州市司法局不仅对法律实施效果总体进行评估,还对《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进行了单项评估。受常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委托,溧阳市司法局从法治宣传、协调监督、资金调配、违法处罚等方面开展立法后评估,结合实际对进一步完善天目湖保护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过对《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质量评估、执法适用评估、司法审判评估和普法宣传评估,总的来说《条例》实施效果良好。”《评估报告》起草人之一东南大学法学院熊樟林教授表示,此外他还就完善行政处罚种类、健全配套规范、加大执法力度以及适用公益诉讼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目前,《条例》正在进行论证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