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节假日期间还是平时,也不论是清晨或是午夜,常州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只要接到线索立即出动,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手段,为了促进执行案件的及时履行,他们常常“忽略”上下班时间这个概念。
“巧遇”被执行人,家属担保愿还钱
10月8日,“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武进法院执行局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行动中,2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四组,分别前往武进区的湖塘镇、湟里镇、嘉泽镇、礼嘉镇,对多起案件中仍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
当天早上7时许,执行一组来到礼嘉镇丰登村,迅速找到了被执行人向某家。执行干警到达向某家时,正巧与准备出门的向某碰个正着。在跟向某说清楚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后,向某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
被带至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说理,向某的思想有了转变,表示愿意尽快还款,还主动与家属联系。当天中午12时左右,在家属送来5万元执行款后,执行案件的当事双方就剩余执行款的支付,达成了和解协议,余款将在今年内分期付清,并由被执行人向某的家属提供担保。
执行干警上门,侵权的火锅店连忙还款
近日,钟楼法院执行局数十名干警来到钟楼区南大街某火锅店,准备对该火锅店采取搜查、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结果,原本以种种理由搪塞的火锅店当场还了款。
原来,该火锅店因侵害他人商标权被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该火锅店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八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店经营人以经营困难为由,一直拖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第一时间扣划被执行人三万余元,并对其进行多次约谈,但该店经营人以各种托辞躲避执行。后来执行法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火锅店经营还算“红火”,便准备强制执行。
到达火锅店后,执行法官向经营者及店内员工详尽释明法律相关规定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并当场宣布搜查令。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经营人当场支付了现金1万元,三日内就将剩余的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喝喜酒“暴露”了自己的车,不还钱瞒不过去
“溧阳法院执行局吗?我发现被执行人史某的车了,现在就停在某某酒店门口,你们快来…”“好,我们马上来。”10月2日中午12时许,溧阳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冯某的举报电话,称发现了被执行人史某的车辆,请求对车辆进行扣押。
尽管是国庆长假期间,执行指挥中心依规立即通知值班的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原来冯某与史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两人还是相识多年的邻居。史某于10年前向冯某借了7万元,但一直没有归还,为此,冯某诉至法院要求史某归还欠款。溧阳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史某归还相应借款及利息。史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冯某于2018年7月16日向溧阳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查找到被执行人史某,运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对史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等信息进行查询,除两辆机动车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仅有的两辆机动车却一直下落不明。巧合的是,10月2日中午,史某开车前往某某酒店参加亲戚的婚礼,被冯某撞了个正着。
执行干警立即要求史某归还相应欠款,并责令其暂时交出车钥匙。谁知史某在见到法院警车时便使了小心眼,让女儿带车钥匙先行离开现场,后又借口让女儿送钥匙拖延时间,执行干警见状当即决定强制扣押车辆,依法向史某送达扣押文书,并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拖往指定停车场。当拖车准备妥当,开往指定场所时,史某女儿到达现场,试图进行阻拦,执行干警依法向其口头释明,并警告其如妨碍执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围观群众在了解情况后,纷纷对溧阳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支持,史某女儿见状未有其他举动,执行干警成功将车辆扣押至指定场所。
此后,溧阳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史某前往法院接受调査,同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冯某到场。考虑到双方原本就是多年的邻居,有着良好的和解基础,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近两小时的协商,因分歧较大,双方未能达成一意见,但申请执行人冯某对史某的处境表示理解,提出暂时不对车辆进行处置的请求,双方将保持进一步的沟通,史某也表示将积极筹钱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