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确保疫情防控与执法审判“两手抓”“两不误”,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数字、智能信息科技平台,将大量诉讼活动由“线下”转移到“线上”。
3月24日上午,新北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通过网络远程视频方式,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了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案系常州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刑事案件。
云审判:公正司法“不断档”
自1月24日24时起,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根据工作部署,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接触人员全面排查工作。王某某及家人于1月29日从福建省自驾,途径浙江省温州市等地返回常州市,未主动向社区报告也未自行居家隔离。所在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告知居家隔离要求,王某某因居家隔离的起算日期与社区工作人员发生分歧并产生争吵,拒绝张贴居家隔离告示单。当日晚,派出所民警至王某某住处,就居家隔离事项进行沟通。王某某未佩戴口罩,民警提醒其佩戴口罩后再沟通,王某某拒不配合,抢夺民警手中的手电,同时口咬民警左手臂,后王某某被民警当场制服。
“我没有体会到一线工作人员的辛苦,给工作人员增加了麻烦,我感到十分的抱歉。”庭审中,王某某在接受法庭教育后,当庭认罪悔罪。
新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管控措施,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隔离等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考虑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越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越要重视和强调依法办案,既要依法从严从快,又要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新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志清表示。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新北法院已通过“云审判”方式审理了85件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云辩护:法律援助“不打烊”
此次庭审,为避免人员聚集,新北法院依托5G技术,在审判法庭、检察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等地设置视频开庭点位,法官、公诉人、被告人、法律援助律师在不同地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完成庭审。
这也是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首次采用“云庭”系统和远程提讯系统互联方式,为这起案件被告人王某某提供“云辩护”法律援助服务。
收到通知后,新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指派具有丰富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覆盖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同时,在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后,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与社区矫正部门联系缓刑执行事宜,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有效实现。
云旁听:全面监督“不出户”
2020年是常州市“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深化年。新北区人大积极响应市人大的号召,不断增强代表监督实效,积极推动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精心组织8名区人大代表通过网络远程视频方式,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并在线开展评议。
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昊表示,组织人大代表旁听“线上庭审”,是人大开展“三百”活动的一种新形式和新路径,法院采取线上庭审,做到了防控、审判两不误,让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视频了解了庭审流程,零距离感受司法公平正义,在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的透明度,有效助推了阳光审判的同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和依法从快从严惩治违法犯罪的威慑作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社会公众也通过扫描二维码观看了同步直播,当场在线观看人数超1000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判决公平公正,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与社会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