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在省检察院召开。省政府副省长潘贤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诸纪录,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于红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王方林、陶国中分别汇报了江苏检察机关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和最高检办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案涉及江苏流域相关进展情况。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环境和资源保护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9月,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7件109人,提起公诉149件390人。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将全面修复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办案首要目标。1—9月共受理涉及长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14件,立案2460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76亩,推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3000余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5000余吨。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潘贤掌说,“十三五”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更足,生态环境的底色更绿,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更强。
潘贤掌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南四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南四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仍然不高。下一步,要坚决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用法律武器保护京杭运河和南四湖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治污攻坚,加快淘汰南四湖周边地区“两高”项目和“散乱污”企业,持续推进通湖河道“两违三乱”整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运用联席会议、联合挂牌和“河(湖)长+检察长”等举措,凝聚依法治污的强大合力。全力配合诉讼调查,对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的重特大问题线索,以及移交的一般问题线索,督促相关市、县(区)切实履职尽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推动问题和争议依法妥善解决。
刘华在主持讲话中,对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对检察工作特别是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她说,近年来,江苏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做了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换来了江苏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趋好,我们是见证者,也是受益者。在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专案等案件的办理中,我们与政府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让老百姓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将和生态环境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深化协作,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文字:徐红喜图片:刘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