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苏嘉毗邻区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苏州举行。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苏州市司法局、嘉兴市司法局携手推动三地行政执法深度合作、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三地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发展新局面,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青苏嘉三地互相学习、深入交流,在执法合作协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 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利水务等部门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巡查;
△ 青浦、吴江、嘉善联合印发《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标准(试行)》《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为规范示范区内行政执法办案、加强执法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
△ 青浦、苏州、嘉兴三地签署《毗邻区域司法行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形成了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合作的顶层设计,夯实了区域执法监督协作的基石。
在现有合作基础上,三地进一步签订《青苏嘉毗邻区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加强区域行政执法4方面14项内容的探索创新。
共同加强行政执法合作机制
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定期会商、及时沟通等制度;建立学习交流机制,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研讨交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互派互挂机制,鼓励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互派互挂。
共同加强区域行政执法协作
鼓励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统一行政执法规程,编制统一的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规范统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建立跨区域执法协助机制,行政执法部门使用《协助调查函》等文书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部门请求协助;
建立健全执法互认机制,向有管辖权的地区移送线索和证据时,相关材料可互相援用,互相认可,必要时可实地核查证实;
建立执法预警通报机制,将本辖区内发现的新情况、热点问题和案件线索信息等及时通报给相对应的对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
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利用“互联网+监管”等形式,加强执法信息互通共享,开展跨区域联合检查执法。
共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合作
探索研究区域内统一执法监督标准体系,加强跨区域执法的监督指导;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互评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流;建立跨区域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跨区域执法监督活动。
共同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建立“轮值主席”制度,由轮值方牵头推进三地年度合作工作;
建立项目推进机制,每年制定若干个具体合作项目,共同推进毗邻地区各项合作开展;
每年在制定预算时安排一定的专项费用,用于支持和保障区域行政执法合作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