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九个职能部门在崇川法院签署框架协议
2020-03-23 17:01:00

 

  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及《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如皋市与崇川区九个职能部门经过充分酝酿,决定构建“如皋·崇川” 野生动物资源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合力,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3月20日下午,九家单位负责同志在崇川法院签署了框架协议。 

 

  协议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原则,致力于持续保护和发展野生动物资源,相关部门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突击行动协调机制,依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法院将依法审理涉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案件,建立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 

  九家单位分别是:如皋市人民法院、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局、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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