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晚上8点15分,一场特殊的新闻发布会在微信群内召开。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处副处长王彬在线介绍该院出台的《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八条举措》。
据介绍,疫情防控当前,扬州中院党组通过视频方式,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组会和2次业务部门工作会议,深入研究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院领导深入一线,与审判业务部门共同研讨涉疫情案件审判工作措施。
据了解,十八条措施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审执涉企疫情防控案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稳妥化解涉疫情民事行政纠纷,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及营造和谐有序防控环境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等四个方面予以具体细化,明确要求。具体包括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落实快审快判审理要求。妥善审理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审慎认定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等情形,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妥善审理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及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妥善审理疫情引发的涉公司诉讼,依法评价疫情对股东权利义务行使造成的影响,妥善化解股东出资、公司决议效力、公司解散等公司治理纠纷,维护市场主体稳定。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金融权益,严格保护防疫用品、药品、医疗器材知识产权。妥善化解疫情防控引发的涉外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