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近日,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仗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引领和队伍保障。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打赢疫情防控攻坚仗作为当前最为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部最新决策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江苏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激励广大民警和辅警当好表率。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战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广大党员民警、辅警全面动员起来,认真总结推广“我是党员我先上”的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广大民警、辅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坚定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经受考验,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建功立业,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员做先锋当表率。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民警、辅警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仗。强化工作责任,严明战时纪律,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辅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砥砺党性、熔铸忠诚。严格落实带班值班、请示报告等纪律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江苏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战时思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公安新闻宣传部门大力宣传中央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全力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仗的态度决心、工作举措和具体成效。加强法制宣传,对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以及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报道,发挥警示教育效应,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措施科学意义的宣传解读,引导公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政府公布的疫情报告数等权威信息传播力度,提升疫情防控公开透明度,挤压谣言滋生空间。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科学防治知识,宣传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科学方法,加强农村等薄弱地区的宣传引导,向群众传授掌握必备的防范知识。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同开展联防联控,围绕确认病例活动轨迹深入排查密切接触者,有效防范输入性风险。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官方帐号,开设专刊专栏,组织随警作战,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启动战时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坚持以疫情防控一线为重点,按绩施奖、有绩必奖,用足用好各类表彰奖励政策,大力表彰奖励在防控工作中冲锋在前、敢于担当、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有效激发民警、辅警工作热情。同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积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江苏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自身防疫防护工作,确保广大民警和辅警自身安全。江苏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公安队伍自身防疫防护,切实加强内部安全防护措施,制订公安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预案。严格按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要求,为基层单位和一线执勤民警、辅警配备口罩、防护服、测温计、消毒水等必要的防护装备,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落实公安机关办公场所、执法办案场所、公安监管场所和出入境、户政、车管等窗口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严格落实公安院校师生防护措施,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和安全问题。通过编制防护宣传手册、召开视频培训会、制作微课程微视频、组织送教上门等多种途径,加强病毒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尤其是一线民警、辅警增强防护意识,提高自身防护能力,特别是在接处警、疫情查控、交通勤务等警务活动中,严格按规范要求佩戴防护装备,按照科学指引做好防护工作。组织专门力量摸清全体民警、辅警春节期间活动轨迹情况,坚持每日排查掌握每名民警、辅警和职工的身体状况。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关心关爱广大民警、辅警,妥善安排勤务活动,保证必要的休息时间,积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一旦发现民警、辅警及其家属受到感染情况,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优质医疗资源,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做好救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民警、辅警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牺牲、负伤、病故的民警、辅警,做好慰问抚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