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江苏省公安机关积极落实部署要求,对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坚决遏制非法猎捕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切断相关病毒传播源头,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江苏省各级公安机关以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为重点,细化深化各项打击措施,全面搜集线索,全力深挖彻查,开展破案攻坚,集中摧毁源头、网络,迅速形成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震慑态势。对于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打窝点、打链条,彻底铲除此类犯罪,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江苏各级公安机关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超市、集贸市场、摊贩点等开展联合检查。1月20日,海安市公安局在海安镇一饭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内有4条鳄鱼在售。民警当场制止了这种违法行为,并展开进一步调查。1月29日上午,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得到有关线索,在通州区第一集贸市场有人涉嫌宰杀野生动物。该局食药环侦大队立即会同当地派出所展开调查。经调查,1月29日,在严禁加工野生动物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邱某仍为他人屠宰3条被认定为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王锦蛇。2月1日,南通警方对邱某依法裁决行政拘留3日。近日,淮安市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涉及国家一级、二级野生动物300余只(条),涉案金额15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宝应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中依法查获两名非法猎捕野鸟的男子,经查,两人用杀虫药毒杀野鸟36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