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文,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法律服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
他,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扎根一线,用他的专业能力化解矛盾纠纷。
他,作为一名法律服务所主任,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引领队伍不断发展。
他,作为一名普通人,始终热心公益事业,用他的行动彰显司法公正。
以法为绳,明法律之公
赣榆区地处苏北边陲,沿海乡镇多以出海捕捞为业,由于出海捕捞工作流动性大、工作时间短、回报高,许多当地的失地农民愿意担任船员,但由于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事件屡屡发生。
2019年12月10上午9时许,赣榆区青口镇下口村一杜姓船老大带领船上人员在外海进行捕捞作业。在起网时,船上的渔网突然与邻船渔网粘连在一起急需要分离,船员王某由于经验不足,在作业时左手不慎被绞进起网机内,最终导致左手臂被截肢,再无劳动能力。事后,船老大仅垫付了医疗费用,对经鉴定致成王某6级伤钱的后续赔偿一再回避。且在背后议论说:他船上购买的保险,如果人当时不是伤残而是死亡他分文不用自己赔偿,同时还准备偷偷将船过户转移给他人。王某得知后非常愤恨,一时索赔无望。2020年3月份王博文接受委托后对王某晓之利害,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述诉求,了解到王某的经济困境,为减轻其诉讼费用的负担,将自家的房产证拿出来为王某保全船老大财产进行诉讼担保,并告知一旦财产保全成功,后续赔偿不会有太大问题,王某对此深受感动,打消了与船老大拼死拼活的念头,依法向南京海事法院进行诉讼维权。王博文同志通过真心相助,感动了王某,化解一场所干戈。
以情为轴,行仁义之德
赣榆区厉庄镇杨岭村杨某某抚养纠纷,王博文接到法律援助指派后,了解到杨某某系杨某与张某的非婚生女儿,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现与父生活,而杨某因打工摔伤致残,平时打点零工加上低保维持生活。为此,在被告方拒收传票、不见面的情况下,王博文主动上门做被告父母工作,指出其外孙女目前患病在身,生父伤残的客观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应尽义务,不管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均受法律保护。经过反复多次沟通,被告遂同意按月支付抚养费,王博文又资助原告父女俩2000元作为燃眉之急,一起可能欠拖不决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以人为本,敬律师之业
自疫情发生以来,为安全起见,当事人寻求法律服务上的帮助往往受阻或被拒,以致告状无门,维权不能。
四川省自贡市吴某在连打工期间,一私企老板因疫情企业关闭欠其3万元工资未付,委托王博文通过仲裁裁决后,私企老板为拖延支付工资,虽在欠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诉讼。2020年2月份,法院受理后,吴某因疫情远在四川自贡市,无法来连应诉开庭,如短时间拿不回拖欠的工资款,家中患病的老母亲无钱医治,王博文为促使吴某尽快拿回工资,驱车三十里地找到私企老板,耐心说服沟通,指出其恶意诉讼拖延付款的不道德行为,给当地企业信誉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当事人面临的困境,终于感动了私企老板,通过网上开庭促成和解,该老板在庭审中一次性网上汇款兑现欠吴某工资款,做到案结事了,获得法院领导和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