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检察机关“十大举措”共同发力
2021-10-27 10:13:00
 

  今年6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指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必须担负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近日,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围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纲要》要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工作举措》,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努力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做实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助力企业在新发展阶段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好发展,全力保障经开区提升“二次创业”核心竞争力。 

  在影响企业发展上做“减法” 

  严格把握办案尺度。把握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于各类涉企案件要从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进行考量。 

  健全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开展全过程实质化办案影响评估。社会高度关注、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慎重作出检察决定。 

  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纠正涉企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违法行为,防范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在办案延伸上做“加法” 

  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以及其他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诉求合法合理、有化解可能的行政申诉案件,联合行政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探索实践公益诉讼多元路径。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公益修复措施,同时变“以诉为主”为“以防为先”,在重点企业试点探索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工作。 

  在服务保障上做“乘法” 


  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线上,开设普法专栏,通过媒体平台以案释法。线下,编纂司法政策汇编,开展法治宣传,实行检察长、检察官挂钩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最小单元”工作机制。 

  畅通优化检企沟通渠道。将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请进来”,听取各界人士对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 

  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接待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通道。对于难以有效维权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意见书等服务。 

  提升检察贡献度。企业存在刑事犯罪风险的,制发检察建议或法律风险提示函。向党委政府报告专项调研分析作为决策参考。建立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联系,推动行业整体进步。 

  检察履职,重在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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