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切实发挥调解仲裁职能作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积极推动基层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入驻综治中心,规范运行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坚持目标全覆盖,加快入驻进度。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主动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聚焦2025年底和2026年底前两个时间节点,分别完成县、乡两级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入驻属地综治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现有劳动人事争议联调中心有机融入综治中心,将仲裁办案机构及人员整体入驻。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向综治中心派驻调解组织、仲裁庭和工作人员,目前全省78个县(市、区)级、93个乡镇(街道)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或仲裁机构入驻综治中心,设置调解室、仲裁庭等工作场所182个,入驻调解员、仲裁员428人。徐州市丰县、沛县、睢宁县,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南通市如皋市等地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已整体入驻综治中心。
二、坚持协同全链条,加大化解力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入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业务协同对接,推动争议依法实质化解。对综治中心受理的争议案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最大限度把争议解决在基层,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高效运行,调处争议纠纷2436件。上半年受理“总对总”诉调对接平台调解申请8474件。全国首创建成网上调解服务平台,运行以来登记处理案件占仲裁机构同期立案受理案件超四成。
三、坚持业务全流程,提升办案效度。调解仲裁机构通过在县、乡综治中心普遍设立接待窗口,或整体入驻综治中心集中办公,开展法律政策咨询、劳动纠纷受理、劳动争议仲裁以及调解、仲裁与诉讼联动等工作和服务,实现“一窗受理、分类流转”,提升争议纠纷化解效率。对所受理劳动报酬、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适合调解的争议纠纷,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柔性解决。对调解不成功的争议案件,按照“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原则,落实首办负责制,优化办案流程,强化办案指导。对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争议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南京市成立网约车、快递等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力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质效。
四、坚持服务全天候,增加预防厚度。健全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协同入驻综治中心相关部门开展争议隐患排查,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前哨”作用,健全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业常态长效机制,为用人单位精准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讲、协商调解等服务,减少争议发生。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等制度,实现企业内部争议预防和自主化解。无锡市推进实施调解组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市重点领域规上企业建成调解委员会1260家,占比超六成。
主动融入 联动共为
全力提升信访矛盾综合治理效能
省信访联席办 省信访局
全省信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围绕群众诉求有人办、依法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行动,推动信访工作深度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努力将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信访事项调解和解率、一次性化解率等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指标走在前列。
一、提高“融”的思想认识。组织召开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全省信访系统每月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从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的高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出要求,增强融入主动性和自觉性。举办专题研究班,开展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评查暨业务骨干培训,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举办启动仪式,发放宣传资料,指引信访路径,引导群众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反映。依托各级信访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夯实“建”的支撑保障。将综治中心作为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重要场所,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听民声、解民忧、帮民困。推动县乡两级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整体进驻综治中心,选派能力素质强、作风过硬的业务骨干到一线窗口工作。及时部署综治中心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部门与政法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信息互联互通,矛盾纠纷全量掌握。推动在综治中心醒目位置悬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标牌,并在附近路段设置路标指引,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便利。推动在综治中心内张贴《信访工作条例》条款内容、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和信访事项处理“导引图”等,让相关规定要求抬头可见、驻足可知。
三、锻造“用”的实战能力。紧密对接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路线图”,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信访工作法治化业务操作规程、信访事项精准转交工作指引等制度规范,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局面。着眼信访矛盾控增减存,坚持调、访、诉一体多元,推动各方面资源力量广泛参与。针对信访积案“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行动交办事项,加强会商会办、督查督办,促进积案难案停诉息访。推动各地加强信息研判,及时发现风险,有力核查处置。
四、增强“管”的质量效果。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基层信访工作职责任务、工作规则、运行机制、方法手段、支撑保障等方面要求。发挥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和信访部门推动作用,统筹推进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化解,持续增强信访问题联解、矛盾联调、风险联处合力。加强信访工作进展情况通报,针对工作薄弱地区上门约谈,各级信访部门依法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建立运行各级信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地区制度,运用“一线工作法”指导督促基层工作,及时推动解决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