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访谈
民法典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保护体系中,自然人的生活安宁属于隐私,根据《噪音污染防治法》第43条规定,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看详细]
2020-09-24 09:54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