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5月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委政法委员会进行了巡视。7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政法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工作组织情况
自觉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实的作风,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强化思想发动,提高政治站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高云于7月2日、9日、27日和10月20日四次主持召开委书记办公会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专题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强调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对政治意识、斗争精神的直接检验,以坚定自觉的政治态度和动真碰硬的勇气决心,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8月20日,委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检视剖析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省委政法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费高云同志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巡视整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巡视整改工作由费高云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负首责;委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直接责任,认真抓好本处室、本条线整改工作;委机关每名干部立足岗位,落实好整改任务。
(三)强化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共确定整改任务122项,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其中费高云同志直接牵头负责11项,做到了整改问题无死角、整改责任全覆盖。委机关各处室均对照方案和“三个清单”,对分工负责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进度安排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四)强化督促检查,推动真改实改。强化巡视整改过程督导和跟踪问效,建立对账销号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序进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见成效。委领导班子成员12次分专题召开巡视整改调度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在3个月内取得明显进展、年底前取得显著成效,除少数复杂问题外1年内全面整改到位。截至目前,122项整改任务中,40项已落实到位,占32.8%;74项已取得明显成效,占60.7%;其余8项也均已取得初步进展,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坚持立说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解决一个具体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机制,整体提升一方面工作,截至目前已制定修订各方面制度规范28项。
(五)强化统筹推进,放大整改效应。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融入”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江苏政法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的重大机遇,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面彻底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紧密结合起来,与平安江苏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领域改革等重点工作统筹部署推进,以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新业绩检验巡视整改成效。特别是以巡视整改为动力,组织全省政法机关巩固发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成果,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圆满完成八一、国庆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确保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不注重研究指导全局性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省委政法委员会作用。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员会议事制度,制定每年提请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事项清单,召开3次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全省政法重点工作等作出研究部署。
二是健全完善委书记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修订出台《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了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全局性工作、年度重点任务等职能作用。
三是切实加强对政法委员履职情况的指导督查。与省政法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政法委员履职情况,对反电信诈骗、政法舆论宣传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题督查。
四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下发了《加强全省政法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类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督促省政法各单位、各设区市委政法委及时报送了上半年工作总结。
五是深入研究政法委机构职能调整后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各处室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政法委新“三定”方案,召开不同层级干部座谈会,开展讨论交流,借鉴外地经验,进一步统一和深化了对新形势下党委政法委“干什么、怎么干”的认识。
(二)关于“统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江苏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9月9日召开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时任省委书记娄勤俭作出批示,费高云同志作工作部署。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将试点工作列入2021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建立了试点工作月报制度,组织各市对照中央政法委试点工作指引,上报认领了试点项目,推动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4个设区市加快编制市域社会治理专项规划,其中1个市已于9月6日出台规划,其余3市将在年内出台。
二是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会同省法院、省司法厅起草完成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法院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在南京、苏州召开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座谈会,1-8月全省法院新收民事一审速裁案件52万余件,占全部新收民事一审案件的77.54%;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0.58%,同比增加10.43个百分点。
(三)关于“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全面总结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9月3日向中央政法委报送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司法体制改革评估的报告》。认真贯彻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9月17日召开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费高云同志对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运行相适应的制约监督制度机制。推动省法院开展2020年度全省法院发改案件评查和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工作,切实加强审判质量管控、提升审判效率。
二是积极推动“协管”“协查”工作。研究制定了《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近期将分别征求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机关意见。
三是巩固深化委机关机构改革成效。组织新设处室深入查找剖析工作机制存在问题,就健全完善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工作机制,分别研究制定了具体方案、制度和措施。与省委依法治省办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了省委政法委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职责,8月12日印发了《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2021年工作要点暨省委政法委2021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四)关于“净化政治生态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抓好第一批教育整顿“回头看”,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突出政治建设、突出表率作用、突出建章立制,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政治忠诚”剖析、政法干警“三对照三严查”等工作,彻底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全面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贯彻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全面查纠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教育整顿以来共处理处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5000余人。
二是建立健全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发现查处机制。建成运行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线索管理系统,已接收分办各类问题线索2万余件,其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均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三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7月16日、10月20日召开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和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对深化“打伞破网”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巩固深化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双专班”“三同步”等协同作战工作机制,会同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案件进行回溯倒查,深挖彻查“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
(五)关于“对政法干警思想教育、政治引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政治轮训工作督查推动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将政治轮训作为政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推动各级政法单位严格落实《全省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制度》,9月份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六督导组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南京、苏州、扬州、盐城、连云港5市及所属县(市、区),结合教育整顿督导,对政治轮训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建立政治轮训计划报备制度,目前省政法单位均已按要求开展报备工作。加强委机关干部政治轮训工作,建立处室学习联系员制度,截至9月已有70%的干部超前完成年度规定学时;8月中下旬结合委机关教育整顿,采取读书班、交流会、辅导课等多种形式,连续15天每天组织1小时以上的集中学习。
二是加大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力度。对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9月份结合教育整顿督导进行了全面督查。
三是加大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力度。结合教育整顿,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扬州、盐城、连云港等地部分政法单位纪律作风状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巡查。
(六)关于“执法监督缺实招”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推动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整治。巩固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通过定期通报、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各地扎实开展“回头看”,顽瘴痼疾问题余量由6月底的4735个下降为34个,总体整治整改率已达99.98%。统筹推进第二批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制定了《省市县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全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清单》,推动省级政法单位重点对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充当司法掮客,违规插手经济纠纷等顽瘴痼疾进行排查起底、清理整治,目前省政法各单位均发布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示。
二是用足用好执法监督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执法巡查、案件督办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9月份对南京、苏州、连云港、盐城、扬州等5市6个县(市、区)共45个政法单位开展了专项督导和执法巡查。对重大敏感案件加大督办和协调力度,推动依法办理、妥善处置,实现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相统一。
三是深入督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针对2020年全省政法系统案件倒查发现应记未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43件的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梳理分析具体情况,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截至目前分别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29人、4人、2人、4人,通报13件39人。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定期报告、通报追责制度,今年以来省委政法委向全省通报了三批19起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件。在第二批教育整顿中组织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省政法单位“四长”大宣讲、全体干警谈心谈话、制作发放监督卡等工作,为政法干警定制了“三个规定”手机彩铃,精心创作了一大批宣传“三个规定”的新媒体产品。
(七)关于“落实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责任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委书记办公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分析研判、专题研究、工作报告和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成立了省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由宣传教育处牵头协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八)关于“班子及成员履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紧迫感。结合教育整顿加强警示教育、廉政纪律教育,邀请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廉政教育报告,组织观看党纪专题片、警示教育片和阅读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切实消除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落实委书记办公会主体责任。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明确写入《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委机关年度重要工作会议、活动计划》,正在研究制定委书记办公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9月初,费高云同志结合教育整顿,到省公安厅等单位调研,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0月20日,费高云同志主持召开委书记办公会专题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9月份在委机关集中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同志、处室负责同志与普通党员干部谈心谈话130余人次,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和纪律作风状况,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九)关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9月份在委机关集中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33个,其中高风险15个、中风险55个、低风险63个,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机关纪委加强指导把关,提前对处室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前介入10个处室的风险排查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了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编制、支出、调整、审核等工作要求。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制定了委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委机关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采购合规性审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四是加强对省法学会财务监管。落实委书记办公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法学会机关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督促省法学会参照委机关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2019-2020年可追踪完善的票据手续。
(十)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通知》,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或副组长列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对议事决策内容和程序开展监督。及时向书记办公会通报委机关及省法学会干部廉政情况,推动书记办公会及其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到委机关作廉政教育辅导,编印违纪违法案例选编,播放警示教育片2部,强化警示教育。把推动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每季度制定发送重点监督任务清单,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领域改革、巡视整改等重点工作,持续跟踪问效,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充实监督力量,拓展监督方式。将监督力量从2名增加到4名同志,加强对省委政法委机关和省法学会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工作。组织委机关和省法学会全体党员干部填报个人资料,建立了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围绕重大情况报送、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协调会商等方面,起草形成《派驻省委政法委日常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监督方式方法,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起草形成《对省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修订稿初稿,先后对2021年国家司法救助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2021年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省级补助资金分配、网络舆情监测、微博微信运行维护等4个项目,以及1名优秀扶贫干部表彰人选开展廉政审核。
(十一)关于“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机关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转发了中央纪委、省纪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把日常监督工作做实做细。
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就干部处分执行工作提供精细指导意见。建立每季度机关纪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9月份进行了第三季度会商,重点研究了教育整顿自查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十二)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着手起草加强新时代全省政法调研工作的指导意见,筹备全省政法调研工作培训班。组织开展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评选,9月22日举办了现场展评会,激励全省政法系统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创新实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调研制度,费高云同志带头深入调研,主持研究形成《关于推动新时代江苏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平安护航高质量发展》等成果,9月份先后到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和南京、常州等地调研。
二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自查自纠。9月份结合教育整顿,开展了机关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群众观念等5个方面,列出61个问题,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照查纠,形成了统计分析报告。
(十三)关于“为基层减负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简优化考评指标。按照精简评价指标、优化测算方式、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2021年度全省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评分办法》,突出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项结果指标、15项工作指标和加减分项,较往年的20项指标减少15%;认真研究制定《2021年度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监测评价实施细则》,召开座谈会充分征求基层意见,监测评价具体指标从去年的12项压降至9项,减少25%。
二是推动减轻网格员工作负担。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指导推动各地严格落实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准入制度,并专门下发通知督促徐州市落实整改要求。徐州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格事项清单、推动基层减负增效的通知》,沛县、云龙区委政法委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十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会议管理。出台了《委机关年度重要工作会议、活动计划》,制定了委机关《会议(培训)审核表》,加强会议(培训)规范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审批、执行和审核,严控会议(培训)经费标准,1-9月召开重要工作会议9次,报销使用会议经费12.93万元,没有发生超会议预算、超标准报销会议费现象。
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定了《省委政法委公务接待工作规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流程,1-9月公务接待支出4.95万元,仅占预算支出的1.64%,没有发生超规格接待、超人数陪同等问题。
(十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委书记办公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强化接受监督和约束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委机关年度重要工作会议、活动计划》,严格执行书记办公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工作,确保记录规范、完整。
二是全面彻底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研究制定并提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彻底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全面净化政法系统政治生态的意见》,部署开展全面彻底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专项行动,采取“十严查十整治”等坚决有力措施,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工作上深入回溯反思、全面正本清源,得到中央第六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十六)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完善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完善省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省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设区市委政法委员会向省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将“十四五”规划涉及政法领域内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纳入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内容。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等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
(十七)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快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召开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和政法数据共享专题协调会,加快推进省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二期开发建设。制定出台《江苏省政法业务协同电子卷宗制作规范(试行)》和《江苏政法业务协同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单轨制应用工作规范(试行)》,专题培训部署政法系统电子卷宗制作应用工作,推动提升政法业务协同单轨制运行水平。
(十八)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干部转任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员转任规定》,对跨部门、跨地区公务员转任的,一律先制定工作方案,再通过相关程序进行转任;没有工作方案的,一律不进入下一步转任程序。
二是规范干部提任工作。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意见》,对提任处级干部明确了推荐、考察要求,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十不准”纪律,明确规定程序不完备的不予审议。
三是规范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干部人事事项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干部人事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十九)关于“提升干部专业素质、改善队伍结构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干部专业结构。积极鼓励干部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和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委机关已有18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占22.2%。严把进人关,正在政法系统基层单位组织遴选2名法律专业研究生,持续改善委机关干部专业结构。
二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着眼政法事业长远发展,明确规定配有40岁左右干部的处室应不少于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40岁左右中层正职应占中层正职总数的八分之一左右,努力构建老中青相结合、梯次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加强年轻干部配备,制定了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适时开展中层副职干部选任工作。
(二十)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9月份结合开展委机关党支部达标定级工作,围绕组织设置、组织生活、作用发挥、队伍建设、制度保障等5个方面,对支部开展规范性检查,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年底将结合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责任清单。
二是积极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定期调度政法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组织全省政法系统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及学习成果交流会,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政治忠诚”主题系列活动,举办“老政法人”讲优良传统报告会,召开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宣讲会,常态化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推动全省政法系统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三是及时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深入基层一线调研了解、帮助总结基层单位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期间党建工作经验做法,以及“为民办实事”的生动事例,及时编发简报信息予以推广。“七一”前对100名优秀政法干警予以通报表扬,教育整顿中专门编印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典型风采录,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
(二十一)关于“整改责任未压实,整改监督有缺失,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历史遗留问题与新发现问题一并改,将巡视发现共性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所有具体问题,全部纳入《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三个清单”,逐一细化明确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责任、岗位责任,逐项按照时间进度对账销号、抓好落实。
二是切实强化整改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及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与省委政法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全过程跟进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重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委书记办公会和各处室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和序时进度,扎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全到位真到位。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件,明确专人负责,优先开展处置。
三是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针对落实省委对十九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中未落实到位、落实巡视省级机关发现党建工作共性问题整改措施中未落实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我剖析检视出的问题中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1.定期组织省政法部门负责同志集体学习。7月15日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9月29日召开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体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2.健全完善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制定了《委书记办公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成立了省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由宣传教育处牵头协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修订了《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引领带动班子全体成员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召开重要会议、研究重要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4.建立健全机关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结合教育整顿,设置了机关意见箱和网上意见箱,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日常监督。开展了机关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形成了统计分析报告。
5.定期组织开展机关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在委机关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33个,其中高风险15个、中风险55个、低风险63个,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
6.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2020年已印发《党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暂行规定》,建立了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
7.建立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在新修订的《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中,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委书记办公会,并认真落实。
8.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8月20日、10月8日分别召开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对照分析检查材料;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不遮不掩,剖析原因深挖根源,整改措施具体实在,并开诚布公相互批评,红脸出汗相互帮助;会后以立查立改的态度,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对各重点环节的把关,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
9.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认真落实“两汇报两跟进三到位”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制度,9月份在委机关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同志、处室负责同志与普通党员干部谈心谈话130余人次。
10.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分析研判。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对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进行了综合分析,推动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11.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省委平安江苏建设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社会治安、市域社会治理等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均已召开首次会议、印发工作规则,启动运行协调机制。
12.系统谋划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召开了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省级统筹,推动省级共享应用平台二期建设。
13.坚持面对面向普通群众了解诉求、寻策问计。扎实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委机关各处室全部下沉社区网格投入疫情防控。印发关于调整省委政法委联系点的通知,研究起草全省政法调研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专门召开网格员座谈交流会听取意见建议,并赴宿迁、淮安、泰州、南通等地,就加强社会治理、优化服务群众措施开展调研。大力推动“政法惠民十件实事”落地落实,跟踪掌握推进情况,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目前各项实事均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14.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执行难、异地诉讼难等问题。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作用,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内容;推动省法院、省公安厅建立专网,实现被执行人信息互通;推动公检法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推动省法院制定《全省法院推进“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实施方案》,推进全域诉讼服务工作,构建跨地域、跨层级“一窗通办、一站全办、跨域联办”的一体化诉讼服务模式,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完成跨域立案4211件,网上立案51.8万余件、开庭近5万次。
15.完善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的机制。持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压实各级政法单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政法单位信访接待窗口建设,落实“最多访一次”要求,推动领导干部接访常态化,高效率、高质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16.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执行中央、省委为基层减负的规定,严格控制委机关会议和发文数量,统筹归并督查考核,今年以来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进行了督导检查,全程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在推动工作落实的同时减轻基层负担。
17.加大对政法单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力度。结合教育整顿,对扬州、盐城、连云港等地部分政法单位纪律作风状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巡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委政法委将继续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动真碰硬、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巡视整改这一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委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并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政法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江苏政法工作现代化新局面。重点从四个方面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政法工作、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不断打牢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思想基础,着力提升运用新思想谋划推进政法工作的能力。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全面彻底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持续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健全党管政法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巡查等制度,积极推进“协管”“协查”等工作。
(二)进一步忠诚履行职责,扎实推动政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优势,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投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优质服务。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建设,全面落实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深入推进治理创新,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化应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加快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大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力度,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教育管理监督措施,高标准推进委机关教育整顿,以王立科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从“关键少数”抓起,从日常点滴严起,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锲而不舍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扎实推进“政法惠民十件实事”,实实在在为基层减负、为群众解难。抓实抓好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巩固发展第一批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第二批教育整顿,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纯洁政法队伍、锻造政法铁军。
(四)进一步严守制度规矩,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员会、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着力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投入“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推动党建与业务相互促进、深度融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83395268;邮政信箱: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政法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jsswgyj@163.com。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