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以“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类案类判”为主题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01周继业指出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刚刚闭幕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不仅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也对新时代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持续深化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加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贡献智慧和力量。
02周继业强调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目的在于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要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司法实践中,案例作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裁判标尺和公正参照系,能够从形式上促成司法标准的统一,从实质上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类似案件裁判尺度的一致性,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同时,案例作为法律与实践结合的产物,既是司法经验与智慧的结晶; 又是联结实践与理论、问题与规则的桥梁。以案例为载体,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研究的交流互动,有利于打破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之间的壁垒,为法官能力提升和法学人才培养提供养分与供给,促进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
03周继业强调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受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司法水平差异、地方司法环境不同等因素影响,客观上存在“类案不同判”现象,影响了国家的法制统一,损害了司法公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研究解决。本次会议以“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类案类判”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扣司法实践难题,积极回应实践需求,意义非常重大。与会代表的真知灼见和思想碰撞,对于进一步提升案例法学水平,推进案例指导工作,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王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