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政法要闻
省委政法委首次合并实施综治法治考核
2014-01-06 09:00: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1月3日,我省召开综治法治创建考核检查工作动员会。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省委政法委加强对考核检查活动的统筹管理,将今年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与综治和平安建设检查合并进行,并严格作风纪律要求。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朱光远作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和法治县(市、区)创建,作为我省深化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多年来受到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省委统一部署,近日省依法治省办和省综治办将启动实施新一轮的法治县(市、区)创建和综治平安考核。为了做好今年的考核工作,省依法治省办、省综治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切实规范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具体规定》,在对参评人员进行大幅度精简的基础上组成联合考核组,同步组织开展考核。这既是推进平安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的实际步骤,也是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减轻基层负担的具体举措。会议强调,要着力提高考核检查工作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江苏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办法》和《2012-2013年法治县(市、区)创建综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以及综治和平安建设的一系列考核指标,确保完成所有规定的考核项目,做到考核内容一个不漏、检查程序一个不少,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当地群众的实际感受,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考核检查的公平公正。会议要求,考核组每位同志要严守考核检查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不得要求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出面陪同,不得接受高规格接待,不接受宴请,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会上,省依法治省办副主任沈国新、省综治办副主任李三顺分别对法治县(市、区)和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规则、流程等具体事宜作了说明。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