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我省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41名人民调解员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幸福、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目标要求,以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构建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有利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以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180万余件,及时防范和化解了一大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共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117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642起,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调处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