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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非法经营易制毒药品案判决生效
2013-06-03 13:40:00  来源:新华日报

  赵长贵非法经营麻黄碱复方制剂等药品近200万瓶共计755万余元。今年4月,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以赵某犯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0万元。5月27日,南京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自此,这起江苏首例非法经营易制毒药品案判决已生效。

  2011年7月至12月间,被告人赵长贵借用南京苏耀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资质,先后从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购进1988250瓶、价值人民币共计755万余元的“肖咳宁片”(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随后,赵长贵采取虚构合法交易的形式,将上述药品非法销售给林佳鹏(另案处理)等人。

  “肖咳宁片”是《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其生产、经营、购买和运输均应受到严格管控。经有关部门测算,本案近200万瓶“肖咳宁片”含麻黄碱1.157吨,理论上可制成约800公斤冰毒,按目前吸毒人员交易价格500元每克计算,毒品市值约4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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