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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泗阳电子送达让办案提速
2020-01-21 09:4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2019年2月27日开始,宿迁泗阳法院依托全市电子送达平台,除法律文书之外,将电子送达作为送达的必选项目和首选方式,节约送达时间,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

  案件千万件把好立案第一关

  立案阶段,立案庭会指导原告方认真填写电子送达手机号码,并要求原告核实被告号码是否在正常使用,以便准确送达,省去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

  原告徐某与被告刘某、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书记员向两被告邮寄送达诉讼材料均被退回,上门送达也未成功。原告徐某无奈申请了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办理过程中,正值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启动,书记员立即向被告进行电子送达,被告刘某成功接收送达短信。对于号码不详的被告侯某,书记员则进一步运用侯某身份信息反查的方式,向侯某成功发送开庭通知。后两被告于开庭时间准时到庭,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对电子送达带来的便利交口称赞。

  程序多流程电子送达省“路程”

  在审理执行阶段,泗阳法院采取所有案件首选电子送达的方式,对各业务部门人员加强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电子送达操作流程。

  原告张某与被告周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告欠原告工程款10万元,经原告催要,被告偿还7.3万元,余款2.7万元未付。因被告外出而送达失败。经电话联系,被告称其在上海打工,书记员于2019年8月23日向被告电子送达传票,显示送达成功,并进行了电话核实,被告于2019年9月4日准时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经泗阳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短信诸多条保障权利第一条

  电子送达成功后,书记员对每条短信均进行电话核实,确保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再依法开庭审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原告李某与被告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发送成功。开庭当日,原告李某却未到庭参加诉讼,这种情况依法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几天之后,原告打电话给承办法官,表示自己因为被治安拘留没能到庭。经了解李某所说属实,承办法官于是重新电子送达排期开庭,顺利审结案件。

  也有当事人对电子送达有怀疑,收到电子送达短信的陈某,没等书记员核实,自己当即回电话询问:“我收到你们法院的短信通知开庭,是不是真的?”书记员耐心解答,消除了陈某的疑虑。

  2019年全年,泗阳法院适用电子送达短信39145条,送达成功率83%以上,邮寄送达减少13000余次,既便利当事人诉讼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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