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又一“无讼社区”落户磨头镇邓高社区,这是如皋法院创建的第25个“无讼社区”。活动分为三项议程:一是签订共建协议;二是开展巡回审理;三是开设道德讲坛。
如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卫东,磨头法庭庭长张健,磨头镇邓高社区居委会主任王芳,如皋市公安局磨头派出所所长黄震,磨头司法所所长贾同圣以及邓高社区50余名群众参加共建仪式。
此次巡回开庭审理一起邻里兄弟排除妨碍纠纷案。原被告系同一家族兄弟,诉争土地为两户门口紧挨着的相邻土地。2019年6月7日,双方因0.02306亩承包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后村主任、农技员、民调主任等到场丈量、调解,被告不认可丈量的界址,村委会多次调解不成。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排除妨碍,返还被侵占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100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如皋市农户二轮土地承包情况核实登记表》所载面积举证、质证。双方持证所载明确原被告均为承包面积0.51亩,实测面积0.53亩。村委会出具说明载明实测面积是卫星测量包括承包地四边的路、沟、渠等,且二轮土地承包情况核实表对两家承包地的宽度记载很明确。
本案争议的焦点便是地块的宽度问题,案涉地块长度固定为南北25米,若被告按照实测0.53亩计算,宽度为14.5米,而二轮土地承包情况核实表对两家承包地的宽度记载明确为被告地块宽度13.55米,被告在主张0.53亩承包地面积时便存在宽度上向紧邻原告承包地块延伸的情况。在以前的田亩收费中,原被告均是按照0.51亩为基数上交田亩费。
基于双方系同一家族兄弟,庭审结束后,结合庭审查明的情况,张健庭长约定时间将再次现场测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可能圆满地解决纠纷,化解兄弟矛盾。
“‘无讼社区’的设立旨在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法治的社区环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新的一年,如皋法院将再接再厉,始终秉持“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的目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诉累,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司法改革的红利。”黄卫东副院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