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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以执法办案的标准推进调解工作促和谐
2019-12-26 03:48: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今年以来,泗阳县公安局众兴派出所依托调解室已调处纠纷类警情14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8%,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今年2月,众兴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荣获“市先进人民调解工作室”荣誉称号。 

  精选调解力量多联动 

  “调解是第一道防线,调解制度是我们的传家宝。对于公安来说,提前参与调解,能极大范围内化解各种矛盾,这也是我们公安民警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众兴派出所所长吕永东介绍说。 

  为打造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众兴派出所精心挑选3名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为专职调解员,聘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并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调解案例,营造共同学习、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众兴派出所还会同司法部门,定期对调解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可能存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进行监督,激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公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 

  处置纠纷警情抓环节 

  为形成“公调对接”完整回路,确保调解工作有序开展,众兴派出所着力规范移交、反馈两个环节。 

  众兴派出所民警在处置纠纷类警情时,首先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现场视频,对复杂纠纷固定证人、证言及相关物证,切实做好现场取证工作,为矛盾纠纷调解打下良好基础。对属于移交调解的纠纷类警情,经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移交至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避免民警随意移交纠纷类警情的问题出现。调解员完成调解工作后,及时将调解结果反馈给办案民警及相关负责人,便于视情采取相应措施。 

  不仅如此,众兴派出所还安排调解员轮流到值班室前台坐班,遇到纠纷类警情,调解员与民警一同出警,做到“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第一时间走访群众、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掌握基本情况,抢占调解矛盾纠纷的先机,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 

  推进错时调解促和谐 

  根据辖区晚8时左右纠纷类警情较多的实际,众兴派出所实行错时工作制,确保始终有调解员在岗调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夜间发生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解的问题。对于可当场调解的矛盾纠纷,派出所民警与调解员现场进行调解;对于较为复杂、调解员难以独自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及时向派出所相关负责人汇报,由派出所安排经验丰富的民警与调解员配合,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 

  今年3月,尤某、刘某将一辅导班转让给王某。转让后,双方因物品交接及经营状况等问题发生纠纷。王某要求尤某、刘某两人退还部分转让费但遭到拒绝。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刘某被王某打伤。该起纠纷类警情发生后,调解员主动介入,与民警多次到双方家中做思想工作,进行法理与情理疏导,算“时间账”和“经济账”,使双方关系由“彼此抵触”到“愿意接触”。见双方有谈和意向,调解员又找来双方都熟悉的人从中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众兴派出所以执法办案的标准推进调解工作,既积极履行法定调解职责,又不越位乱调解,使矛盾纠纷能够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化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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