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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宿城基层司法所建设实现“四新”
2019-11-25 08:37: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今年以来,宿迁市宿城区司法局立足于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筑牢司法行政工作根基,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在管理体制上得到了新改变。该局积极主动报告,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真正理顺了司法所管理体制。813日,该局联合区委组织部、政法委、编办、区财政局共同发文,明确司法所实行由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实现人员经费单列。同时形成专门报告,提请区委领导审批,积极向区委组织部争取,落实好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目前,司法所专编人员工资,由区财政局划拨到司法局统一发放,每月应发的1200元的“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也全部落实到位,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在标准化建设上取得了新成效。对照省厅制定的《司法所建设导则》,紧紧抓住功能室设置、标识标牌、办公设备装备三项重点,大力推进全区16家司法所的标准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共有11家司法所达到标准化司法所要求。强化司法所经费与装备保障工作,将省级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装备费向司法所倾斜,推进司法所、调解工作室建设规范化。建立司法所公用经费增长机制,确保司法所人员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经费等,确保办公经费比上年度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三是在全面依法治区上彰显了新作为。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基础性作用,司法所工作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重点是扎紧人民调解三级工作网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处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在乡镇街道有效深入实施;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化解等“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推进“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党委、政府关注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 

  四是在业务拓展上得到了新加强。强力推进司法所“一所五站点”建设,以推进司法所履职系统化为目标,对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司法所职责任务清单,将新职能新定位进一步落实到位。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设立接待窗口,安排专业人员轮流值班,按照“一体化”管理、“窗口化”办事、“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的运作模式,集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一体,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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