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书记,我要求参加种植菊花的事,能不能给个准话?”
5月10日,泗阳县张家圩镇颜集村“小村议事会”的“议事”现场,村民颜飞飞询问村支书颜晓舟。
“你说的这个事情,我们请来了村法律顾问刘会律师给你解答。”
“你要求参与种植菊花的事儿,村里鼓励支持。但是,你不是贫困户,不享受低收入户相关优惠政策。就是说,你若参与菊花种植项目,菊花苗由村里统一引进,费用建议由村里临时垫付,待菊花采摘出售时再按引进价格进行扣除。你听明白了吗?”刘会现场解释。
“这样好,我同意。”颜飞飞当场报名参与菊花种植项目,并签订了菊花种植项目合同。
泗阳县226个村(居),都有像刘会这样的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小村议事会”活动。
“小村议事会”由村(居)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实施,每月举行一次,每次按10户选一个代表轮流参与,自愿参加的村民不受限制,村(居)法律顾问、调解员全程参与。村里的工作安排、投资建设、财务支出、五包户供养、低保户上报等,都会请他们议一议,让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把把关,努力让群众的问题由群众来解决。
县司法局把村(居)法律顾问、调解员参与“小村议事会”活动列入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对在“小村议事会”上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除提高补助标准外,还给予奖励。
7月10日,南圩村“小村议事会”如期举行。罗士伍、石刚、罗士高、石敬中等村民都说“未领到2018年下半年的土地租金”,组长蒋礼成坚持“已把租金发给村民”,双方发生争执。
参与“小村议事会”的村法律顾问刘以全让大家都不要激动,慢慢回忆租金发放情况,并问蒋礼成:“你说租金都发给村民了,有什么证据吗?”“有村民领取土地租金签名和指印的花名册。”蒋礼成说。
“那好,你把花名册拿来看看。”刘以全说。
蒋礼成出示2014年至2018年具有村民领取土地租金签名和指印的花名册。刘以全当即会同罗士伍等人认真仔细查看,让村民仔细辨别领取土地租金的签名“是否是自己的签字”,并让参加议事的村民议议,发表意见。通过一笔一笔核对,大家一致确认2014年至2018年土地租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事实面前,罗士伍等人主动对蒋礼成表示道歉,蒋礼成也表示理解,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因土地流转租金导致的矛盾纠纷,通过“小村议事会”得到成功化解。
目前,全县通过“小村议事会”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330多场次,帮助村(居)审核、规范公务活动120多次,提出各类建议60多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59件,群众称赞说小村议事会“议”出了温馨和谐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