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时代,沭阳县深刻理解和把握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新要求,采取“五个强化”的措施,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创新多元化调解工作思路,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调解组织体糸建设。县“两办”专门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县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负责对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在县、乡、村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县40个乡镇场(街道)设立矛调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和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县480个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室、党员义务调解室、乡贤调解室。在公安机关设立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县住建局设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和房地产纠纷调处中心,县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县人社局和工会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处中心,县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县司法局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县卫健局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签订了维稳工作责任状,各单位建立了信访接待、矛盾化解、领导包案等工作运行机制,逐级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层层畅通信访渠道,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不出单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各乡镇场、街道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聘任制度,提高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案卷的规范管理工作。
强化人民调解制度建设。通过制定相应工作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严谨。制定印发了《沭阳县人民调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专项资金用于以案代补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强化拓展行业调解。在建立医疗、交通、教育、民政、土地等行业调委会的基础上,,扩展到劳动争议、物业、消费、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实现了热点领域和疑难领域的全覆盖。
强化“四调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访调对接”、“公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四调对接机制,实行纪、公、检、法、司、信各部门派专业调解人员在县综治大厅窗口值班接待调处。实现了只要群众踏进县综治大厅门,就能找到人,不用跑空腿,就把事办成的目的。
据初步统计:2019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社会各类矛盾纠纷4600多件,调解成功452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