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沭阳县在抓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采取抓组织保障、抓关键环节、抓制度建设、抓司法监督“四抓”措施,使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步入常态化渠道。
一、 领导高度重视,抓组织保障。沭阳县政法各机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基本形成“一把手全面抓、领导成员分管抓、办案干警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县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领导,定期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交办谁督促、谁承办谁落实”的原则,普遍推行“四定三包”即: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实行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亲自审核把关。
二、畅通信访渠道,抓关键环节。一是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及时登记、合法审查,把好立案关。对没有瑕疵的案件,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确实存在瑕疵的案件,加大复查办理力度,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二是设立信访接待窗口。安排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丰富的人员专职负责信访接待。三是防患未然。发现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或有上访苗头的案件或可能发生问题的案件,事先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重信重访。四是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如:公安局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局领导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用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做经常性的排查化解工作。法院深入田间地头,企业、社区,开展“巡回开庭审判”,达到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目的。检察院开通了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举报系统,统一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司法局与法院联合,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对起诉到法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案件先行调解,将纠纷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前;
三、建立长效机制,抓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建立了责任追究、案件质量评查、申诉上访情况通报、涉诉特殊困难群体个案救助等方面制度,这些制度对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法院建立院长预约接访制;同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由审监庭抽专人对全院已审结案件,逐案进行质量检查。检察院建立并落实了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公安局通过“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强化执法理念、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进一步狠抓依法办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狠抓制度建设。
四、提高办案质量,抓司法监督。沭阳县把涉法涉诉信访与司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强化监督力度,即维护了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政法机关公正执法。各政法机关狠抓案件质量,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同时做好内外部监督工作,通过重点检查督促,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督,促进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