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区委政法委在区综治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区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会议,传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冬梅相关批示精神。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闫红专主持,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单位分别就加强未成年安全保护工作进行了汇报。区教育局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在建立全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各学校均成立心理辅导站,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区公安局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保障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大力推进“校园110”专项工作,明确由辖区社区或治安民警担任上岗民警,并进行公示。区检察院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联合市院发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动漫视频,广泛开展法治教育。区法院设置独立建制的“少年及家室审判庭”,建立高标准维权场所,强化涉少审判;“为事实孤儿认定提供司法保障”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少年司法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发布。区司法局落实“法治进校园”工作,联合辖区内6家律师事务所,筛选出30余名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执三年以上的律师组成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区民政局建立留守儿童数据库,实行“一人一档,随时更新”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团区委重点开展“五个一”服务项目,切实加强“事实孤儿”的关护工作,为全区274名“事实孤儿”建立成长档案。区妇联积极开展“360度女童保护”公益课堂和“女童保护”宣传镇村行活动,已累计开展活动14场次,培训讲师170余人。
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传达贯彻韩书记批示精神,结合各职能,举一反三,把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相关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区教育局要加强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全面排查非法教育机构存在的相关违法犯罪风险点。区公安局要对我区有强奸、猥亵等前科劣迹的人员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要依法从严打击类似犯罪,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