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至8月2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历时4天40小时,公开开庭审理了以王玉琴为首的3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32名被告人及被告人所委托的4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等部门代表、被告人部分家属等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8年2月,被告人王玉琴伙同被告人张磊、李仲军等人,在徐州市区、铜山新区开设多处赌场,大肆开展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窝藏包庇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王玉琴为首要分子,以合伙人、中层管理人员、护赌人员为骨干分子,以部分店长及领班、机修经理等为一般成员的较为稳定的公司化运行模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宣读、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辩护人进行当庭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各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各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绝大多数被告人表示认罪,愿意接受处罚。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