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有群众向泗阳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举报,反映王某经营的网吧有未成年人上网。接报后,稽查员迅速赶到该网吧进行执法检查,却受到老板王某阻拦,致使稽查员庄某左臂、王某某右臂受伤流血。经司法鉴定,两名受害人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本案关键在场证人网管李小亮“作证”,是稽查员庄某先用手掐王某脖子,然后王某才开始还手;此外,王某也坚称自己并不知道被害人的身份,也不知道他们当时正在执行公务。
事实果真如此吗?泗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鉴于王某和李小亮的工作关系,其“证言”的真实性还有待进一步考证。经过调取网吧内监控录像,检察官发现:2月20日,两名稽查员亮明证件后对网吧进行检查,随即王某进入网吧并先动手对庄某进行殴打,两名稽查员始终未还手。
在铁证面前,李小亮终于承认自己是因顾及朋友“义气”而说谎。之后的法院庭审中,面对检察官出示的连串证据,王某也当庭自愿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王某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