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创新“五个建立”执法督查工作机制新模式
为切实抓好执法督查工作,树立政法委的绝对权威,沭阳县创新“五个建立”执法督查工作机制新模式,通过努力践行,受到了该县干群的一致认可。
一、建立<<沭阳政法维稳>>周报制,为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每周根据公、检、法、司、信访提供的社会治安情况、社会稳定情况、涉诉信访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问题预警,提出对策建议,为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目前,已岀周报31期。
二、建立纪检与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增强执法监督工作实效。为切实抓好执法监督工作,沭阳县委政法委与县纪检监察委建立了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四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通报开展政法部门执法执纪监督工作有关情况,研究确定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查处违纪违法工作中的协作配合问题,研究讨论办案中有关政策、法规运用等问题。二是建立协作配合例会制度。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一方提出,也可以随时召开。例会一般由县委政法委负责执法监督、涉法涉诉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县纪检监察委负责纪律审查、案件管理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是落实办案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的决定事项;研究确定执法监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查处违纪违法工作具体问题;交流汇总政法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等。三是建立案件查办协作制度。纪检监察委在办理案件中,需要县委政法委提供协助的,县委政法委依纪依法予以协作配合;发现非党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与被调查人相关的违法犯罪问题的,可以提请县委政法委安排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协同办案;对于案件性质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县委政法委咨询的,县委政法委予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委在办理涉及政法部门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时,应积极与县委政法委及时沟通,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介定罪与非罪,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注意维护政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防止炒作,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对于在性质认定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注重听取政法委的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四是建立联合巡查工作机制。巡查中,政法干部从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专业角度检查政法部门的执法司法活动,纪检干部从执纪、守规、作风、效能、廉洁的监管角度检查政法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巡查工作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调推进,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目前,该委与纪检监察委配合执法监督4次,召开例会3次。
三、建立“月督查”工作机制,给上访群众一个满意答服。每月根据群众上访和来信反映的情况,组织执法督查员对有关执法单位进行督查,拍照,提醒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并将督查情况以专题片形式,在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上展放,加大警示和阳光执法透明力度,把执法督查情况直接反馈给群众,给上访群众一个满意答服。目前,月督查已开展10次。
四、建立“季评查”工作机制,使此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在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从执法督查人才库中抽20名监督员组成评查小组,着力对县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访中心受理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上级交办批办的案件进行案件评查,对监督立案未立案,不起诉、捕后撤案、诉后撤诉、无罪判决、改判、发回重审等案件进行案件评查。评查结束后将形成案件评查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组织评查3次,评查卷宗达410件。
五、违立年终考核总结工作机制,推动执法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该委将一年来政法各部门的规范执法情况进行回顾查核,对政法各部门的队伍建设、执法质量、纪律作风建设以及落实依法治国政策方针等方面,进行一一归纳总结和点评。并结合一年来月督查、季评查的考评结果及其他相关内容,对先进部门、单位在年终全县政法大会上进行表彰,对落后部门和单位要求主要领导上台表态发言,进一步推动执法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沭阳县委政法委:祁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