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中院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市信用办、市银监局共同确定将8名涉金融犯罪被告人纳入首批涉金融严重失信个人黑名单。
为规范有序开展涉金融严重失信个人黑名单工作,宿迁中院联合上述三单位联合研究出台《宿迁市涉金融严重失信个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涉金融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程序、黑名单公布、异议和修复程序。
为审慎推进首批涉金融犯罪被告人纳入严重失信个人黑名单工作,由宿迁中院、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市信用办、市银监会专家人员组成的“甄别专家组”对宿迁中院报送的20余件涉金融犯罪案件进行一一核查,宿迁中院刑二庭专门指派金融犯罪审判骨干法官参与该项工作,最终确定将8名涉金融犯罪被告人纳入首批涉金融严重失信个人黑名单。
“该《办法》的制定及首次应用切实加大了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个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将使失信行为无处藏身,彻底打消部分被告人‘蹲牢就不赔钱’的想法,对促进涉金融犯罪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有积极作用。下一步将根据具体情况推动发布第二批涉金融严重失信个人黑名单。”宿迁中院刑二庭负责人孙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