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坚持“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薪酬化”原则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人民调解员队伍。5月2日,经过层层筛选出的百名专职调解员正式走上工作岗位。
一是把好“入口关”。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选聘条件和工作职责;明确区、镇、村专职调解员6:2:1的配备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实行聘任和等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保障,发放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与等级管理相适应,与工作效率、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把好“专业关”。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作为选聘的重点对象。每年对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岗前培训、集中培训、分批轮训。邀请专家教授、律师、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士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担任培训师资,以战促训,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使人民调解员变“兼职”为“专职”;变“不熟不懂”为“行家里手”;变“让我干”为“我要干”。
三是把好“出口关”。建立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考评激励机制。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基础,按照德、能、勤、绩等标准考核,结合群众满意度、派驻单位满意度及遵守人民调解工作纪律的情况,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及考核成绩作为续聘、等级晋升、补贴发放和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