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门市公安局坚决主动破题改革,以建设高质量公安队伍为导向,组建警务质态监测中心,依托“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的四类数据平台,强化对各类警务质态数据资源的智能监测反馈和深度融合共享,创新构建一体式、标准化、全方位的“全监测”工作机制。2017年,该局队伍建设和业务效能实现“双丰收”,在南通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中均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队伍管理”更及时精准
海门市公安局通过完善督察部门专职督查、条线部门定向督查、基层单位日常督查这三层组织架构,同时根据大督查工作规范明确其对应督查职责,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大督查工作新格局,形成分级监督、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对在大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警务工作和作风建设问题,严格执行“一次提醒、二次考核扣分、三次通报批评、四次纪律处分”的累积式考核问责制度,对应情节轻重程度,分别给予教育警示、通报考核、严加问责等多方面措施,重点抓好各类“微问题”的查摆分析和通报问责,并与提拔任用和经济待遇挂钩。近两年共提醒微问题2830个次,问责472人次,通报批评9人次。
“执法行为”更理性规范
接处警民警、辅警“双同步”摄录要求只是“全监测“机制中监测要素的其中一种。海门市公安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并试运行的基础上,以“跨警种业务整合、单列业务强化”为原则,制定《海门市公安局数据质量标准手册》,将10大类业务统一纳入质态监测中心进行合成监测,重新明确指挥中心、治安、刑侦、法制等警种部门的11大类业务监测标准、时效,明确基层所队层面11大类的源头监测清单,通过再造警务活动流程,实现全流程、全要素、可回溯式管理。
自机制运行以来,共累计发布合成监测工作日报149期,发现各类问题数据、警务管理问题2429条,其中89%的问题通过即时提醒落实整改,其余11%通过事后督办落实整改,问题数据发生率呈梯次下降。
“群众满意”更公平正义
海门市公安局将群众满意评价纳入“全监测”范畴。一方面,构建“服务信息告知平台”,及时向群众推送服务信息和预警信息,并开展社情、网情的民意调查。另一方面,开通受理热线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打造民意诉求层级流转办理、预警分析研判、全警快速响应的三项工作机制,建立起上下部门联动、平行部门协同配合的处置框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对每一起属实或部分属实投诉,均通过公安即时通讯平台点对点发送至当事民警或所在单位领导,同时对核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形成案件核查报告后在政工队伍监督工作例会上予以点评,并在公安网主页予以通报,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警风警纪监督,堵塞违法违纪漏洞,努力让群众在公安机关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至今,该局共妥善处理涉警投诉420余件,发送告知信息6.8万余人次、回访信息满意度测评短信近7万条,群众满意率达9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