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宿迁中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宿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茂向媒体通报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宿迁中院民一庭庭长程黎明发布八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并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民事案件正逐渐成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范围较广的案件类型。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3834件,审结3480件,案件类型涉及商品房买卖、网络购物、食品药品安全、农药种子、电信服务等多个方面。审结案件中,判决2144件,占61.61%;调解撤诉1336件,占38.39%。
发布会上,陈茂副院长介绍,从审理的案件情况看,我市消费者维权案件中,通信产品及电信服务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房交易引发的问题成为消费维权焦点,预付式消费争议成为消费维权的难点。针对这些特点,宿迁市两级法院坚持为民司法,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进一步规范司法,努力提升消费者权益纠纷审理水平。不断延伸职能,努力引导形成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陈茂副院长强调,全市两级法院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水平,为建设健康、和谐的消费关系,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随后,程黎明庭长发布八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并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