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等4名民工到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反映徐州某公共运输公司分别拖欠其工作期间缴纳的押金5000元未予返还,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后,为4名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积极争取联手为4名民工维权。区检察院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人员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协助调查取证,并向仲裁部门提交了支持提起仲裁意见书,目前该案件已进入仲裁程序。
近年来,铜山区司法局积极与区检察院协作,不断完善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在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维权、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成效明显。一是建立“便民联系点”。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建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申诉及法律援助便民联系点”,以“便民联系点”为纽带,检察机关定期走访,实行电话预约、微信预约,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上门提供服务。二是建立案件相互移送制度。区检察院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如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检察机关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局法律援中心受理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认为申诉事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将有关案件材料转交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三是联合维权机制。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相互配合,对侵害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案件、涉及三农案件及违反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提供必要法律帮助,由检察院参与诉讼或支持起诉,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检察院决定参与或支持起诉后,免费参与调查取证、起诉、出庭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四是建立联合息诉机制。经检察院审查认为能够和解结案的,双方共同做好申诉人的和解工作;对于不能抗诉案件,双方协同做好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共同研讨制度,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自建立“便民联系点”和协作机制以来,已联合走访300余次,进行业务指导30余次,为120余人次提供了法律帮助,实现案件相互移送10件,切实解决了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诉难、胜诉难、执行难、申诉难的问题,及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