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对老年人权益保护进行了普法宣传,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自身权利,必要时能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维护。
活动中,各位工作人员与60周岁以上老年人、老党员共同学习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普法中,普法宣传员通过法律知识与真实案例结合的形式,就老年人人身伤害、财产纠纷、被干涉婚姻、被虐待、被遗弃等与生活、人生安全紧密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引导老年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通过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凡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即为老年人,老年人享有自由处分自己名下财产、要求子女赡养自己、自由再婚不受干涉、自由订立遗嘱、继续获得教育、获得社会关爱、获得司法援助七大权利。
赡养老人已经成为现在这个社会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身边也会时常发生一些子女不赡养老人的事例……一些子女往往因为道德观念差,法律意识淡薄,外出务工等原因把老人当成一种包袱,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触犯道德底线,相互推卸责任,逃避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我县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带领老百姓来学习老年人有哪些权利,如何维护老年人的相关权益。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家人的和睦靠的是情感维系,而不是靠法律来强制约束。有了问题和矛盾还是需要一家人相互沟通。如果老年人的相关权利,在情感无法维系,道德也无法制约的时候,老年人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用好自己的最后一道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