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动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建立、运行和管理,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真正落地见效,日前,宿迁市宿城区司法局专门制定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除了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名称、组群形式、群员组成、主要功能进行明确规定外,还提出了两项制度、“六不”纪律要求。一是实名制。群成员入群后群成员要及时修改昵称,其中法律顾问昵称统一为“XX村(社区)+法律顾问+姓名”,其他人员昵称统一为“单位名称+职务+姓名”。人员发生调整变化的,要及时告知管理员并进行更新;因工作变动的,可申请退出微信群。二是管理员制度。其中“村(社区)法润民生群”管理员(群主)由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该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负责人协助;“区法律顾问之家”管理员(群主)由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担任。同时按照“谁建立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管理员(群主)的职责。三是“六不”纪律要求。要求群成员严格遵守微信群有关规定,严肃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具体做到“六不”:不准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不准发布、讨论涉密工作、低俗话题;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文明用语;不得对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不允许发布、讨论与工作无关的其它话题。
近期,宿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有关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网络的通知要求,全面建成区法律顾问交流管理群和16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便民服务群,实现了“村(社区)法润民生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