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生态如皋建设及江苏“263”专项行动,如皋市检察院积极筹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围绕水、气、土、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履行检察机关刑事捕诉、督促支持起诉、督促行政执法等法定职责,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以来,共办理食品、药品、环境领域审查逮捕案件5件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件16人,成功立案监督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案件2件,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
一、实施项目化推进,充分调研论证搭建框架体系。一是围绕大局找准职能定位。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上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省市“263”专项行动新部署,借鉴周边地区开展生态环保检察工作经验,全面梳理如皋近三年涉环保信访举报7000余件,在全面把握上级部署要求、绿色生态发展现实需要、人民群众迫切要求的基础上,明确了在生态如皋建设中检察机关刑事捕诉、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行政履职的职能定位,形成了以长江镇检察室为依托,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中心的构想,确立了检察牵头、协调各方、共建中心的工作思路。二是结合实际形成整体构想。在前期学习调研基础上,精心思考谋划,确立了以“123456”为体系的中心建设框架,即拟建设1个多功能基地,打造“银杏果”环保公益志愿者、“增绿护蓝”系列专项行动等2个子品牌,推行3诉合一工作法,保护水、气、土、林4大生态资源,依托相关责任主体团、检察专业化办案团等5支力量,履行预防、保护、打击、恢复等6项职能,并形成构想报告上报如皋市委,获如皋市委书记陈晓东肯定批示。三是系统谋划启动中心建设。围绕中心职能,对长江镇检察室一楼进行场所改造,科学划分功能分区,西侧建设环保知识自助区、“三诉合一”工作展示区、庭审听证室、银杏果沙龙,东侧建设举报受理区、询问室、讯问室、专业办案办公室,积极打造集司法办案、案件研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为一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功能法治教育基地。
二、突出联动化运行,充分沟通协调健全协作机制。一是搭建协作平台。牵头召开如皋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围绕环保案件办理、强化两法衔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等进行交流,达成打造“三诉合一”、“三审合一”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环境类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等共识。联合法院、公安、环保、国土、水务、农委、政府法制办、“263”专项行动办公室等10家单位,共同会签《关于加强生态如皋建设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确立加强源头防控、打击刑事犯罪、开展环保公益调查、构建生态恢复体系等六大工作着力点,推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网络平台,做到执法案源信息、执法动态信息、执法档案信息共享。落实备案审查制度,要求环保部门及时抄送移送公安的涉嫌犯罪案件材料,每月报送行政立案、处罚案件及信访台账。今年以来共摸排案件线索93条,核查环保部门2015年至2017年7月以来行政处罚及信访台账4册,审查案件88件、信访线索5000余条,确保依法检察,监督到位。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学习培训等协作保障制度。先后与市场监管、环保、公安等部门召开3次联席会议,解读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方案,交流案件定性、证据判断等,摸排案件线索,推动个案办理。联合政府法制办、263专项行动办公室编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和尺度,严格掌握法律适用标准,形成执法司法合力。
三、强调实体化办案,充分履行职责提升司法绩效。一是全面强化过程监督。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主动作为,通过查阅案件卷宗和台账、走访调查、现场勘查等方式,常态化对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调查了解,依法开展监督。针对“惠民桥下现红黑河”的群众举报,中心检察官现场勘查排污口,走访污水处理厂实地查看监测情况,公布调查结果,督促环保部门积极履职,回应网络舆情和群众诉求。联合公安部门、263专项行动办公室等深入油脂厂、固废加工企业,开展走访调查,排查案件线索。二是精准开展立案监督。由员额检察官带领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司法办案组,针对摸排出的刑事案件线索,主动提前介入,深入办案一线,交流侦查进展,围绕主观故意等难点提出建议,引导侦查工作方向,加快案件突破。今年以来,成功立案监督猪肉冒充牛肉贩卖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1件,立案监督销售假药案1件,发现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建议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三是及时督促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行政督促履职职能,针对如皋市九华镇一公司违规堆放工业固废的举报线索,第一时间联合镇村干部等进行实地走访,勘查工业固废的无害化处理情况、防范污染措施,分析对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向如皋市九华镇镇政府、如皋市环保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份,督促镇政府加强专项整治、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环保部门迅速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