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洪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合力,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有力条件。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泗洪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走向新的里程碑。
该《实施意见》指出,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重要意义的认识,支持人民法院在2017年下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协作,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机制,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领导,法院、检察院、纪委等31个职能部门和23个乡镇以及各银行储蓄机构和保险机构等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惩戒,推动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
同时,该《实施意见》要求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保障。县财政要将执行装备、辅助人员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强化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物质保障。县法院要狠抓队伍建设,将业务能力强、素质过硬的法官充实到执行一线,建立严格的执行质效评价体系。新闻宣传部门要从“诚信泗洪”建设的高度,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舆论氛围,要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为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