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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从四方面打造“精准法援”
2017-06-30 10:26: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增强获得感,宿迁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举措,着重从四个方面提升法律援助精准化工作能力,全力打造“精准法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一是在覆盖上力求精确。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爱心护民”行动,将法律援助服务列入法律扶贫、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融入群众,推进法律援助进村入户。加强与农户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将潜在受援对象的基本情况调查清楚,了解他们的实际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性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和邮政部门对接,在全省率先成立邮政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进城从事快递的农民工实施法律帮助;加强和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进一步扩大和健全受援对象数据库,定期收集更新群体数据,精确掌握每个法律援助潜在对象的数据信息和基本状况。积极开展“精准扶贫直通车·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通过“下乡赶集”、“庭院说法”等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为低收入农户及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 

  二是在服务上力求精心。加强基层工作站点建设,推动实现每个村居都有法律援助联络点,都能及时申请到法律援助。加强和看守所协作,通过律师值班、在监室张贴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指南等方式,方便在押人员及时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并指派办理。进一步改进案件指派方式,优先挑选认真负责、水平高的律师来承办案件。成立刑事、劳动者维权、未成年人等多个专门法律援助服务团,通过点援的方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全面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推行“名优律师”办案,组建名优律师专家库,指派省市律师协会理事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律师根据案件性质和自身专业特长办理法律援助办案和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是在管理上力求精细。进一步强化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一次就好”惠民举措,规定一般法律援助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来回次数,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范》,着力构建案件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行为,努力为受援人提供服务标准的法律服务。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件检查、回访受援人、征求办案机关意见等措施,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管控。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活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赢得群众信任。加强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推诿拖延、敷衍应付行为的警示和查处,通过实施黑名单等制度,不断增强法律援助质量公信力。 

  四是在保障上力求精实。积极加强对接和汇报争取,提请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2017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作为“法访文保收”新五项实事之首予以推进。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按临街一层、标识统一、服务规范、作用凸显等要求,着力彰显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特色,提高法律援助的首位度。积极加强和财政部门沟融,联合出台《关于明确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指导标准,并对公证、司法鉴定和申诉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予以明确。同时,要求县(区)财政投入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要不低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标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投入500万元,成立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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