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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建设案管机构推动受立案改革
2017-06-27 11:07:00  来源:江苏长安网

  2016年以来,南通市公安局受立案投诉、检察机关立(撤)案监督、刑事立案复议复核案件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60.5%、40%和45.6%。 

  截至目前,南通已建成县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10个,业务警种和基层所队案件管理室247个,实现了群众报案“一窗”接受、受理立案“一网”审核、案件处理“一键”查询。 

  群众报案“一窗”受理 

  为方便群众报案,南通市公安局在10个县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和134个派出所案件管理室,都设立了群众报案接待窗口,24小时“一窗式”对外接受群众报案和其他机关移送案件,对群众上门报案的,接待民警做到当场登记、当场接受证据、当场出具回执、当场告知查询方式、当场告知投诉渠道“五个当场”。 

  同时,按照“前台统一接报案,后台集中分流”的原则,对照案件管辖分工,落实相关所队警种对110报警、上门报案的初查责任,确保接到的报案及时分流、及时初查。 

  受案立案“一网”审核 

  目前,南通市公安机关全部实现接报案录入执法管理平台,试点推广电子卷宗系统,案件通过网上流转审核审批,受案、立案、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网上可查。 

  对当日110警情和群众上门报案、相关单位移送案件,由110处警民警和案件管理中心(室)接待民警统一录入执法管理平台;对需要初查的,及时搜集固定证据,认为符合或者不符立案条件的,通过执法管理平台流转上报审核、审批。 

  “一网”审核,为的就是对受案立案监督,倒逼民警规范执法。 

  该局结合案件管理中心受立案工作流程和业务需求,对江苏公安执法管理平台进行本地化升级改造,完善网上流转、电子签名等功能模块,优化智能预警、审核考评、积分管理、执法通报等功能。每日巡查、每周督察、每月通报,确保依法受案初查、及时如实立案。 

  案件处理“一键”查询 

  民警通过江苏公安执法公示平台、市县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各种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将公安机关受立案等执法依据对外予以公示。 

  不仅如此,南通市所有基层所队的接待大厅均设置了公示屏,对警情处理、案件处理、涉案财物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报案人、案件当事人凭接警编号或案件编号、手机验证码,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实现警情、案件、涉案财物处理情况“一键”查。 

  近两年来,南通市公安机关累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警情、案件等信息4.5万余件,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救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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