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与宿豫区公安局紧密联系、协同作战,共同围堵“老赖”!
唐某的案件是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唐某欠原告王某工资款47840元,于2017年5月1日前给付17000元,于2018年2月14日前给付17000元,于2018年9月24日前余款付清,如有任一期未给付,原告可就本案剩余的全部标的申请执行。
但唐某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未有音讯。此次被抓后,唐某依然不愿意履行义务,故被司法拘留15天。
6月11日晚上10:00,宿豫公安将被执行人钱某送至宿豫法院。 钱某的案件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被告钱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石某医疗费损失7338元;驳回原告石某其他诉讼请求。在执行干警的严词说教下,被执行人钱某愿意履行义务,并当晚用手机银行进行转账。
6月11日晚上11:00,宿豫公安将被执行人张某送至宿豫法院。张某的案件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孙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徐某医疗费损失39612元;驳回原告徐某其他诉讼请求。经过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人张某同意按照法律判决履行义务,于6月12日中午将钱交付给权利人。